随笔74|内核的出众才是最长久的

又是一个喜欢于适的一天。

女儿说我是因为一部剧喜欢上他的,就因为他长得帅,长久不了。也许是吧!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喜欢他,不仅仅是因为那部剧和他的长相,只能说我因为那部剧认识他,而真正的了解他完全是通过我自己上网搜索的。

我喜欢他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从平民到演员,中间经历的种种是吸引我的关键因素。他喜欢新鲜事物,喜欢挑战,所以,他会吉他,会唱歌,会骑射,会马术,会剑术,会游泳,他健身等等,凡事目前流行的,有挑战的,他都会去尝试,去学习,然后展示出来证明自己。这种好强有挑战的精神是我想学习的地方。

所以,如果于适不塌,永远这么努力下去,我将会永远喜欢他。毕竟外貌的喜欢是短暂的,内核的吸引才是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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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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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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