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至察则无徒

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句话。

最近在张罗同事和前同事相亲的事,说实话排除一些客观的物质条件,我觉得他们俩是很适合在一起的,只是不知道在今天这个社会,物质上的短板需要花多大的力气去克服。

但不管怎么说,人总是要怀着最好的期待,尽最大的努力。

说实话我还是很羡慕他,因为在28岁这样美好的年纪里,他对爱情和家庭充满了好的期许,而我那个时候就像一条溺水的鱼,看起来很好很合理,但其实排斥整个生存空间,自然也排斥亲密关系和家庭。

那时候父母的关系肉眼可见越来越差,缺位的丈夫和终日抱怨妻子,但又是没有勇气离婚的两个人。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阅历只和校园生活有关,我没有很多力量和智慧去应对这一切,只能想到逃避。

但是最开始应该还是对爱情有所期许。那时游戏和同人文看了不少,脑子也看坏了。我渴望江湖儿女的爱恨情仇,真切但恣意,所以一旦喜欢一个人就总是掏心掏肺的,老马嘲笑我高中时跟暗恋的男神打电话打得昏天黑地书都不读了,大学时又喜欢什么师兄,我知道他在开玩笑,但是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索性就闭嘴了,因为这个时候我也觉得很好笑,我是真的设想过我和彼时的那个人能够结伴而行、共游人间,这可能是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最朴素的心愿。那时候遇到的人好像除了渣,都挺有耐心的,愿意听我说些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想法,好像也很懂我,能接上话,会给我写长长的文字,能提供情绪价值,但是其他的也没有其他的了。

婚姻应该不只是情绪价值,那是一种很复杂的东西,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比其他的关系更考验人品和心性。我觉得维持婚姻比当舔狗当妈妈都要难,大概是因为婚姻是人造的,它违背人的本能。

舍弃了那些小儿女的想法后,一些不实用的东西伴随十年又十年的更迭,就好像从我的身体里抽离,让我觉得恍如隔世、脱胎换骨。

直到今天,我们在讨论爱、讨论一个人最简单的喜好、讨论两个人相处的细节,我才回想起我曾经也是一个容易上头的人。

或许我曾经喜欢过傻叉,但是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吧。这一刻好像和自己真正的和解了。

只是当知道事情最终的走向,知道每个人最后的样子,无非是红颜白发,甚至相看无语、相看两厌,还是免不了有一种参透后的失落。

就不能俗气一点吗,爱红红的钱、热热的串、香香的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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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r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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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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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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