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列出13万“恋爱账单”起诉女友:空手套白狼有风险,恋爱花钱需谨慎
一男子在和女朋友分手后,一纸诉状把女友告上了法庭。
他列出了5页的消费清单,总金额13万多。
时间、购买物品、消费金额,一五一十,白纸黑字。
最终结果是,经过调解,女方支付了4万元,以此换来了“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有人说,这是细思极恐的人与事,因为这男的从一开始就记录了每一笔支出,从头到尾都在算计着,甚至明细里包括11块钱的抹布和8块钱的交通费......
还记得不久前的“86万彩礼案”!
一对男女分手,男方同样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的财产,包括86万的花费和一辆送给女方的40多万宝马。
女方明确表示拒绝,因为一开始男人并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之所以同意交往,就是因为男人出手阔绰,愿意为自己花钱。
说的再直白点儿,女方认为这是郎财女貌的资源交换,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当男人享受了自己的“青春”,翻过脸来却反悔,自己岂不是白白损失一场。
86万彩礼案,深受关注。
整体来说有三种观点:
其一,花的钱就算了,车得还回去。
其二,给你花那么多钱又买车,就是冲着结婚去的,既然分手了,就都退给人家。
其三,支持女方打这场官司,不能让男人有这种风气,否则往后一个个都开始“白嫖”了。
很明显!
不管是13万恋爱账单事件,还是86万彩礼案事件,男人的态度很一致:
分手可以,但自己的财产不能白白损失!
毕竟,养别人的老婆,对谁来说都是不值当的!
曾经“物质”、“现实”、“金钱至上”这类词,几乎都是用在女性身上,但实际上金钱面前谁都现实,谁也都需要现实。
谈钱伤感情和谈感情伤钱,一直都是存在的。
在相亲一事上,曾经的约饭、约咖啡、约电影,逐渐转变成了如今的约遛弯儿。
挑一个不是饭点儿的上午或下午,在公园及马路边,遛弯儿相亲。
每个相亲者都说不准一天要约见几个,男性不想为表面的绅士风度而大方买单,一次又一次做那个冤大头,但碍于面子也张不开嘴和女方AA,干脆选个不吃饭的点儿、不花钱的地儿。更有甚者,一两个小时连瓶水都不肯买的。
看起来有些可笑,但真实原因又有些可悲。
男人的抠门儿,何尝不是被宰多了,留一手!
有些女人,心底里看不上男方,但不想失去可利用的契机,半推半就答应在一起。
商场购物、吃大餐、外出游玩、网购、各种礼物,千变万化的消费,万变不离其宗地要男性买单。
稍有不顺心就是——“低质量的恋爱,不如高质量的单身。”
而其所谓的低质量,就是自己的私欲没有被满足。
高质量的单身更是笑话一场。
自以为良好的优越感让她忘了,她自己也只是个没车、没房、收入几千、哪儿哪儿都一般的普通人而已。
女权,是自己独立而精彩。
伪女权,是自己无法独立而要求和借助男性来达到自我的表面光彩。
现在网上有流传一种说法:
男人有了房,第一想法是,终于可以结婚了。
女人有了房,第一想法是,终于可以不用结婚了。
房子,代表的是经济独立性。
女人越经济独立,越不会轻易在婚姻选择上将就。
当你自己有了房,就不会以没有安全感为理由非要对方的房产证写你的名。
当你自己有了钱,就不用面临自己的欲望清单会在某一天变成他人催款的账单。
那些遇到“渣男”的女人,也大可能是自身带有某些“招渣”性质。
“婚姻法保护财产,却不保护爱情。”
这是无情的,却也是忠于情的。
因为财产的明确性,才更能让爱情回归爱情。
倘若你贪图财产,意图以婚姻谋得好处,那结果不过黄粱一梦。
倘若你无意财产,那婚姻就是你对自己爱情的最高成全,天时地利与人和。
把男人当提款机,最终套住的,还是贪心的自己!
作家李筱懿的一句,“先谋生,再谋爱”,赞到了灵魂!
“你在爱情之外拥有什么,决定了你能拥有多少爱情。”
美貌是资源,却不是空手套白狼的武器。
被明码标价的不是爱情,而是你对爱情的态度。
鱼儿喜欢鱼饵,不喜欢钓鱼的人,但因为贪心,还是一点点靠近了鱼线。
吃了鱼饵的鱼儿,能有全身而退的吗?
鱼钩能挣脱吗?
钓鱼人答应吗?
鱼儿,尽管弱小和美丽,但并不可怜。
毕竟,它本可以和另外一条鱼,欢畅游水直至相濡以沫!
——枕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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