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纪”于心 情系于民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当前,正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关键时期,广大组工干部要坚持以学为基、以案为鉴、以干为策,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规范自身言行、增进民生福祉,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传承好部风,扎实树立好形象,擦亮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
一、以学为基筑防线。“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众多事实表明,“凡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就很容易“踩地雷”“闯红线”“碰高压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新修订的《条例》当做“必修课”,坚持新旧对照学、逐字逐句读、融会贯通悟,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廓清“可为与不可为”的思想迷雾,厘清“应做与必做”的行为边界。要把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等有机融合起来,在常学常新、日积月累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二、以案为鉴束言行。“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教育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高悬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明镜,按照《条例》分类梳理常见、多发、新发等违纪行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深刻吸取惨痛教训,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敢于刀刃向内,自觉修剪欲望的“旁枝”、拔除心灵的“杂草”、净化交往的“圈子”,通过不断检视自身、纠正偏差,将其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实现从“触动一阵子”到“牢记一辈子”的转变。
三、以干为策惠民生。“苟持民矣,安有遗道!苟遗民矣,安有正行焉!”党纪学习教育之“花”要想结出累累硕果,就要求我们在学以致用、以知促行上求实效,落脚到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深入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走好“群众路线”,发扬“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作风,自觉耕好“责任田”,当好“螺丝钉”,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事一件件干好、一茬茬推进、一步步落实,同时,划清情与纪的“分界线”,做到重情而不逾矩,在遵规守纪中站稳人民立场、在真抓实干中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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