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是件重要的事

之前看《我的美食向导》有些意犹未尽,正巧陈晓卿的《吃着吃着就老了》新出,当时就毫不犹豫地预定了。首先是书名很吸引我,烟火中透着一丝浪漫,中间流淌着缓缓的时光。吃,在人的一生中是件重要的事。热爱美食一吃到老,正中我的心怀。

作为吃货,看这书很是过瘾。

书中写吃的极富煽动性。“最好的社交食物有三种:春天的螺蛳、夏天的小龙虾和秋天的螃蟹。”前两样我嫌它们吃起来麻烦肉又少,只钟情秋天的螃蟹。陈老师在书中写:“螺蛳上桌,个个晶莹饱满,拈一只轻轻一吸,一团肉早就端放在舌尖之上,随肉奉送的还有一汪鲜美的汁水。”写吸螺蛳有技巧,“嘬”的那一刹像婴儿吮奶,又如吃瓜子,乐趣正在一个“嗑”字上。更有厉害的像打了一个飞吻,轻佻不失优雅。看到这,突然很向往这种吃法,比《我的于勒叔叔》里约瑟夫一家学贵族小姐吃牡蛎还向往。又写螃蟹:“本来暗红色的外壳,蒸熟之后变得鲜红,剥开紧绷的虾壳,里面就是雪白的虾肉,又紧又弹,蘸一下有姜粒的香醋碟,耶!有螃蟹般的鲜甜。”我忍不住放下书,打电话:“明天我们去吃小龙虾吧!”

陈老师很善于描绘每样食物独有的口感,把食物在口腔里施展的魔法讲得直观又梦幻。比如:抿一口米酒,一线刺痛直蹿头顶,立刻双眼迷离,感觉自己驾驶着时光穿梭机,直奔宋唐而去;吃一勺腌蟹黄膏,耳畔立刻充满蛋白质和胆固醇的呼啸,过瘾;喝一口面汤,味蕾全部在跳舞,这种感觉,只有地下党找到组织才会有……我总是一边读一边咽着口水,真有这么好吃吗?他把味觉写得太华丽了。

普通的烧饼,陈老师形容咬一口天崩地裂,吃完了好似鼻尖抹了芝麻酱,回去一路都是香的;焦酥的鸭脯,摆上十几粒北欧产的鲟鱼子,一口下去,耳朵都鸣笛了;外婆家的腊肉,那种口腔里让人目眩的缠绵,以及细小颗粒状的油脂在牙齿间迸裂的快感。那种味觉牵动其他感官所带来的现场体验,被诠释得淋漓尽致,诱得人想立马尝一尝。

特别是描述内蒙古吃羊尾巴的豪放场面,让我印象深刻。“主人挑出羊尾,向最尊贵的客人走来,摊开他的掌心,那是巍巍白花花一坨油脂!客人受宠若惊地站起来,把袖子卷到肘部,看着主人的蒙古刀转着圈,把羊油削成薄片。细长、几乎透明的油脂片粘贴在客人小臂的内侧,由着你从手掌心开始吸,一直吸到右臂高高举起。饱满的膏腴,稍加咀嚼便汁水奔涌,滑溜溜朝喉头而去。这时候最好来一口‘草原白’,高度的,一大口,四周的喧嚣像被拉上绒布窗帘,瞬间万籁俱寂,你只须天人合一地向后方倒下……”妈呀,这段看得我血脉喷张,脑袋嗡嗡作响,草原、马头琴、射雕英雄传、大侠,瞬间这些乱七八糟的词急速在脑海飞过。

吃东西吃到天崩地裂、耳朵鸣笛、目眩神迷、天人合一,听起来就很过瘾。这应该是吃的一种高境界,可惜我从未有过。一是我吃得少见识少,二是对食物还不够热爱。读陈老师的书,会被他字里行间对食物的痴迷所感动,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生活和生命本身的热爱。他说美食的终极意义在于获得幸福感,他说食物是人与人之间最好的黏合剂,能吃到一起的人值得珍惜,他说永远没办法离开街边小店的氛围,他还说要对所有曾经温暖过我们的食物心存敬畏和感激。

    记录美食的同时关注传统和人,书中有对传统饮食、地域民俗、历史变迁的思考,也有对生活对亲情友情的体悟。对了,值得一提的还有陈老师出人意料的幽默。比如他在减肥与美食之间痛苦挣扎:“为什么每次动物的本能和人性光辉搏斗的时候,人性光辉总是这么不堪一击呢?”“真的,现在沾点儿荤腥就像出轨一样紧张。”“好像再吃饭的话,都要被人类社会淘汰了。”诸如此类,读起来令人忍俊不禁。

所以,最近我老跟身边朋友不停地推荐这书,再搭配《我的美食向导》一起看,真的,你会不自觉地深爱这迷人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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