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途·合议庭无正当理由剥夺辩护律师平等辩护权怎么办?

ADR: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自认、和解、调解、仲裁、公证

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无正当理由剥夺辩护律师平等辩护权,律师应当据理力争,有理有节,灵活处理。一些优秀律师的对应之举,可以借鉴。

譬如,对合议庭屡屡以“时间关系”为由打断律师发言,律师回应“我们审理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而是被告人的人生,请求合议庭给点时间发言完毕”;

对合议庭以“可以庭后提交辩护词”限制发言的理由,律师回应“我们是公开程序审理案件而不是书面审理”;

对于合议庭无理由地粗暴打断律师发言,律师可以提示合议庭“本案有庭审录像,请合议庭依法主持庭审程序,避免判决因程序问题被撤销”。

对于合议庭拒不采纳律师合理理由、剥夺律师辩护权的,律师可以庭后向本级或上级法院投诉,也可以向律师协会申请维权。

这既是为个案上诉准备程序违法的理由,也是依法请求惩处违法行为从而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程序公正的合法举措。

随笔/恒之馨(图文原创)

版权声明:
作者:admin
链接:https://www.techfm.club/p/136454.html
来源:TechFM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