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公司和打工人的和平/不和平分手
鉴于最近我的朋友圈里频繁有人离职,遂,我准备整体梳理一下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几个关注要点。
1. 我能不能自己提离职?需要提前多少天?以什么形式告知?如果公司不给审批怎么办?
参考法律:《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
劳动者因自身意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只需要提前三十个自然日进行通知即可,并不必需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和审批。书面形式可以因公司管理而不同,例如通过邮件形式、纸质版书面形式、或公司内部流程审批程序等。
2. 我的年终奖还没发,现在是离职的好时机吗?
Well, it depends.(翻译:取决于公司的行事风格)
按理说,一般用人单位年终奖评价的是过往年限的工作表现(具体可以参见各公司发布的《薪酬绩效制度》等文件),所以离职只可能会影响本年度未完结工作的年终奖评定,并不会对过往年限年终奖的发放产生任何影响。
但是!!在部分公司年终奖评定标准过于模糊甚至主观的情况下,公司非常喜欢将拟离职的员工年终奖调至最低,甚至以其表现不佳为由直接不予发放。
有什么办法可以和公司argue一下吗?有的。但首先要做的是降低预期,然后,(1)收集自己完成工作,达标甚至超过标准完成任务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加班打卡记录、具体工作内容的记录、领导的微信肯定/赞扬、工作任务的他人反馈和评价、获得的公司评奖等等,来证明我实际上是很棒的!(2)看看身边小伙伴们的表现,通过同类型的比较说明,证明大家都一样,那么我的年终奖不应低于其他人。
3. 离职之前我想休假,年假应该怎么折算?
参考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1)可以休几天?
国务院规定,除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外,累计工作1(含)-10年的,享有年休假5天,10(含)-20年的,享有年休假10天,20年(含)以上的,享有年休假15天。需要注意的是,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上述假期通常在离职时并不进行结转。
计算公式:员工离职时可用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2)单位不批假怎么办?
给钱。根据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计算离职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相应工资)。
计算公式: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月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
4.公司拖欠了我好几个月的绩效不发,我能不能主张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去仲裁委告他?
Well, it depends.(翻译:取决于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的薪酬制度)
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违规确实是国家法律的严格规定,但是法律不可以也不可能剥夺公司的自主治理权,所以在相应放权给民事主体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很多漏洞,比如拖欠绩效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因此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首先需要核实,绩效是否构成工资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的约定)?绩效的数值是否每月一致,和工资一并下发?绩效的数额波动是否有明确公开的标准,是否和公司或者部门运营相关?从而进一步判断,绩效的性质到底是业绩分红,一种激励手段,还是单纯公司用来逃避“拖欠工资”相关法律责任的不同措辞。
如果经上述判断,绩效构成工资组成,或者根本就是工资的另一种表述,那么公司违法。如果不是哈哈,那就要发掘一下公司的其他违约事由了,起码很难构成拖欠“工资”这一项。
5. 如果我和公司吵架,他们会不会不给我离职证明?如果没有这份文件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首先,不建议吵架。根据个人短暂的办案经验,除在门口静坐引来公安提点公司尽快解决的极个别“成功”案例以外,大部分公司完全不care这种沟通方式。问就是公司规定(哪怕是违规的公司规定,他们也引用得一脸正义),再问就是你如何如何不好,员工在拼命普法的同时还要努力完成自证,沟通成本好高。
其次,正常地表达诉求,大部分公司不会不给离职证明。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有多良善,而是因为不提供离职证明明确违法,员工可以直接打电话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全国统一热线:12333
最后,离职证明有什么影响。离职证明的发放通常会有一系列内部部门流程做背书,例如人力部门的社保停缴办理、劳动关系的终止手续办理、党员/团员/档案关系的转出或暂存、业务工作文件的交接等等。拿到离职证明,意即,员工和用人单位从形式表现上彻底一拍两散了。因此,它也是员工社招入职新公司的重要文件,严格一点的公司内控会体现为没有离职证明完全无法办理入职。
6. 和用人单位沟通未果,我是应该先离职再告他,还是先提起仲裁再正式离职?
Well, it depends.(翻译:两者都可以,取决于你想达到什么目的)
首先先普及一下,我国实行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你需要先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一裁终局。如果对劳动仲裁程序或者结果有异议的,再去相应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我们来说说这两者的优势和劣势:
先离职再仲裁:(目的就是纯干仗)
【优点】(1)离职手续齐全的话不会耽误新公司的入职,(2)付出精力和时间的主动权完全在自己,相对可控,(3)没有把柄不怕吵架有可能争取更多;
【缺点】劳动仲裁从立案到调解(如有)再到正式开庭以及最终拿到裁决文件,甚至还涉及公司是否配合执行一系列问题,真正结束可能已经是一两年之后了。如果已经顺利完成离职的全部手续,要么这一趟折腾能要不少钱,要么这个原公司实在是太混蛋了,如若不然,很少有人愿意陪公司走这么一遭,既不高效还影响心情。
先仲裁再离职:(对公司残存的人性有一点小侥幸,如果仲裁结果可以使离职程序推进顺心一点的话还算好结果)
【优点】如果在正式开庭流程之前通过仲裁委的介入拿到更好的离职条件,可以调解结案并且撤销仲裁,相关的文件不会在下一家公司背调的时候被发现(除非你下一家公司和原公司很熟),从先决印象认为你是一个不容易被驾驭的“牛马”,考虑增加他们的风控成本而拒绝发放offer
【缺点】时间和精力耗费较大,且还没有离职的时候相关档案、劳动关系的转出等都需要公司进行后续配合
7. 主动离职我可以拿到经济补偿吗?数额应当怎么计算?
不可以。除非是用人单位违规或违约在先,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这就导致了很多想离职的劳动者考虑通过其他的方式实现拿经济补偿的愿望,比如将离职方式约定为公司发起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争取裁员“大礼包”。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的数额=N(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6个月以上的记作一年,6个月以下的记作半年)*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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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che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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