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路上

布拉格篇

第一次看到布拉格是在一本旅游宣传书上,标题称她为:夜色下的温柔,配图是欧洲古城的街角,昏黄的街灯安静地伫立,月光带着一种欲语还说的缱绻和温柔,在古城的街头巷尾跳跃躲藏。从那时候起,心里就埋下了去看世界的种子。

后来阴差阳错去了英国留学,真的去了布拉格,由此可见,梦的种子还是要有,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在去的飞机上在听Jay的《布拉格广场》,欧洲航空的午餐真的很难评。

很俗气地说,第一次来就难以自拔地爱上了。没有伦敦的盛大精美,没有巴黎声名远扬的浪漫文艺。布拉格不是璀璨夺目的钻石,也不是贵气耀眼的金子,她是七彩的欧洲之心,她的光芒很安静,不繁盛但撩人思绪,每看一眼,所有回忆都像潮水漫上内心,也漫上眼眶。

去布拉格的第一天晚上出来散步,想起多年前书里的画面,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繁华的街角。

真的一模一样。

天线挂着红白色相间的复古电车在城市里沿着弯弯曲曲的轨道缓缓穿梭,华灯初上,昏黄的灯光和今晚的月色交织融合,街对面老式的白色宫廷建筑好像要在月光里逐渐融化。布拉格是欧洲一座安安静静的小城,好像没有被现代的城市化席卷,也没有要铺天盖地宣传营销自己的浮躁,她甚至希望自己是被遗忘的,她像是被小心翼翼珍藏的上个世纪邮票上的画,走进她像走进一个迷离温柔的梦,醒来又会怅然若失,所以她从来都不该是有太多言语的。

走在异乡,陌生的语言,陌生的面孔,就总有一种做梦的感觉,月光下复古的欧式建筑更加重了这种梦幻感,我像一条深海中的鱼,在繁华的市中心缓慢地跟着游动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吐着气泡。不觉间来到了布拉格城堡,夜晚的哥特式城堡神秘幽暗,在人群中驻足,恍然间忘记了时间。一阵微风吹过,像是从古堡内传来的上个世纪的穿堂风。继续往前走,拐过一个路口,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繁华小巷,点缀着夜晚酒吧暧昧的橘黄色灯火。淡淡的月光像是在调情,似水又似雾,不可言说地在你耳边拉着丝。街角的酒吧适时传来朦胧的歌声,好像很近,又好像很远。仿佛此时你走进这条街上任何一家酒吧,就能走进一个故事,它们就在那里,等着你进门,去翻开扉页,然后义无反顾,走进一段罗曼蒂克的古老故事。忽明忽暗的灯光透过眼前薄荷酒的冰块闪闪烁烁,微甜的醉意浸湿了思绪和眼角,喉咙却有些发干,台上的歌手拨弄吉他唱着年代久远却欢快的法式小调,于是在乐曲走向高潮的一瞬间将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你该是我最甜腻的妄念,在微醺的晚风和月光里,你坐在我身边,我轻轻靠在你肩头,带着微醉的惬意,却不全是因为酒。

夜晚的风很轻柔,我找到一处安静人少的地方,周围是像书里一样神秘高大的复古建筑,坐在台阶上,昏黄路灯照下来,抽出一根薄荷烟放进嘴里。明明是异乡,为什么却总带给我一种乡愁的思绪,是看尽了外面世界的繁华,但心底总有一处安静的角落留给她的感觉,她不需要有多么精致盛大,她只需要在那里就够了,等着我回去,轻轻说一句:别来无恙。这种遥远怀旧的基调也许是因为很久前看过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书里的布拉格神秘浪漫,又带着遥远的忧愁。就这样乱七八糟地想了不知多长时间,发现烟已经烧完很久,看看时候已经不早,我起身往回走,风吹着,醉意也醒了一半。

次日白天去了老城广场,没有许愿池,但和伦敦一样,有很多鸽子。教堂、天文钟等建筑都是饱和度极低的彩色,随处可见的街头艺人弹着吉他卖唱,是我钟爱多年pink floyd的wish you were here。

走过几个城市后,发现街头人们的衣着搭配竟然总是跟城市的气质无比相似,在布拉格我经常看到身着碎花连衣裙的高挑的姑娘,牵着伴侣的手,在街上散步,是很复古气质的极小的碎花,褐色微卷的发尾在风里飘动。至今都记得在我过一条马路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年轻女孩,穿的白底红花的裙子,不知道是因为她也是亚洲面孔还是她脸上惬意自由的神情,或者是裙子与身后建筑无比和谐的配色,总之那一瞬间我记到现在,好像在街上走着走着就闯进一幅画,甚至裙子的颜色和表情都模糊不清了,但还是记得那一瞬间的恍惚。

布拉格大概是画家的天堂,她泡在无数种莫兰迪色的颜料桶里,是加了灰调的五颜六色,只随便一处看不到尽头的小巷,点缀一两个人,就是一副水粉画。真的很想在小巷里永远走下去,迷失在城堡间一个遥远的故事里,故事是七彩斑斓的,但却又安静避世,带着久远的忧愁。周边喧闹人群的脸孔,仿佛会随时凝固,成为欧洲古老书籍里的一页插画。而我只想让小巷再长一点,梦再久一点。

夜幕再次降临,在路边兑换店里换了一些克朗。走累了坐在路边的台子上吸烟,不一会身边坐下一个白人,他开始跟我搭话,他会点英语,于是两人就用英语交流,言语间知道他是本地的人,我夸赞说我觉得布拉格很浪漫,他说他倒没有这样觉得,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于是我穷尽当时有限的英文水平跟他描述我感受到的一切。从饮食聊到建筑,从建筑聊到在布拉格无处不见的韩国人。有时偶尔沉默下来,我就出神地观察路上的行人,看到有同样的亚洲面孔好奇地盯着我看。

末了,他提出去喝一杯,我把烟捻灭,说今天就不喝了,他便用略显蹩脚的英文边比划边说:是因为喝酒多了肚子会变大吗?我看着他挺出来的啤酒肚和滑稽的动作,笑出了声,他也笑了。有时候觉得这样两个不同肤色的人可以用非母语在路边交流这么久,最后还能这样开心真得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是的,我喜欢一个人旅行,但我喜欢跟旅途中遇到不同的人聊天,两个不同背景不同年代甚至不同语言的人,在这世界某一处地点某一个时刻萍水相逢,你可以倾吐自己的所有秘密,所有情绪和过往,你们在这个时刻达成了共识,互相理解了对方,最后说一句再见朋友,然后,再也不见。

离开布拉格之前,我去了最后一个景点:列侬墙。一面墙壁承载了悠久的历史,看遍了政治变动,文化兴衰,我穿过人群,拿出包里的一只黑色笔,在墙上纷繁的彩色涂鸦里写上我的名字,在内心说着:请记住我来过。耳机里响起披头士的《Norwegian  wood》,这是布拉格独有的浪漫,东升西落,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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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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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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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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