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不用非要得到的,他如果离开我觉得快乐,我就放手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那份喜悦和期待溢满心间。

但他不尊重我的那天起,我的心,就像跌入了深深的湖水,我就再没有主动找他说过话。他找了我两天,他就没找我了,就开始了断联。或许我也没那么好,就像他说的,阳关道,独木桥,陌路相逢,走上一程已经足够。

人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难受也得忍着。终究要学会自己一个人,忍让、洒脱、坚强、低头、面对、接受、知足、忍耐、适应。在内心的痛苦达到崩溃之前,让自己放松下来,不硬逼自己,比起完美,我更希望自己过得快乐。

面对不能与自己思想同步的人,即使不被理解,忧愤难安,但万事,求顺其自然,不需要勉强别人去认同。 爱不可怕,可怕的是爱得不够,最可怕的是爱得不够还要勉强。

我不喜欢拉黑删除这样的决裂,人和人的关系是流动的,男女之间不止爱情关系而存在。

倾慕过,那对彼此的某些价值一定是认可的,时过境迁,冷静下来,就以最熟悉的陌生人相安无事吧。我们好像不该这样,但也只能这样。

感情是一种体验,就和其他耐力训练一样,我知道自己非常想要,但是我就是训练自己平常心。

舒淇在《剩者为王》里有段经典台词: " 我就是死要面子,自尊心特别重,我只要一发现对方没有那么喜欢我了,我就会把这段感情判死刑,对方迈一步,我会更热情,对方退一步,我就想消失。"

             

喜欢一个人,是不用非要得到的,他如果离开我觉得快乐,我就放手。

我祝福他可以有更好的未来,如果他的幸福注定与我无关,我就退出他的世界。我尊重他的选择,我分裂我自愈我身上背负着伤痛,像预想不到的转折,又像是充分享受,至少我成全了,我背起背包无怨无悔我走我路。

最后我只能跟自己说,最通情达理的方式就是不要勉强自己,也不要勉强别人,感情的事更不能勉强,因为缺少交换物。我希望我们皆多一分理智,能够解去爱与憎的缠缚。

其实,一个人爱不爱你,是能够感觉到的,而且这种感觉相当真切和准确,我可以骗自己,时间会改变些什么,但有些感觉勉强不来,不如稍候。

如果真的不行,要学会转身,不必辛苦自己。

还是很感恩。感谢他曾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给我带来欢乐和感动。即使最后我们没有走到一起,我也不会遗憾。这段经历让我成长,让我更懂得如何去爱。放手,是对过去美好回忆的珍藏,也是对未来生活的期许。

过了这个红绿灯路口,我要左拐了。不顺路了,全剧终了,我的意思是你若相惜,我必还心,可惜你没有。我的意思是谢谢你的出现,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后的人,祝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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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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