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薛蟠打死冯渊,作者真正的隐喻,是告诉我们“薛蟠逢冤”
很多人没有搞懂薛家进京的原因,被薛蟠的一面之辞给蒙蔽了,而这个问题贯穿于《红楼梦》故事的始终。
薛蟠打死冯渊,本来是很简单的案情,薛家只需要赔钱就可以了事,为什么在贾、王两家的干涉之下,薛蟠却成了被注销户籍的“活死人”?
本文,我们就来解释这两个问题。
01 薛家进京
关于薛家进京的故事情节,作者三皴三染,给我们摆下了很多迷魂阵。
我们首先要看薛家进京的性质问题。
薛家进京,是举家搬迁,一应家私细软全部打包,金陵老家的事务也托付给了族人和几个老家人。
后来冯渊仆人告状,说起了薛家情况道:
“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
通过冯家老仆的话,再排除作者故意摆的一些迷魂阵,如果客观的看薛家进京的行为,我们可以很轻易的看出薛家进京的性质
——即,举家搬迁进京。
举家迁移,在这古代可是一件大事,可知薛家迁入京城这件事,并不是轻易作出的决定。
那么,薛家到底为什么要进京呢?
我们先来看小说中薛蟠的说辞,薛蟠是薛家法理上的当家人,所以,作者借他的口交代了薛家进京的原因。
据薛蟠所说,他们之所以举家进京,原因有三:
“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账目,再计新支。”
而在这三个理由之后,作者又紧跟着写了一句:“其实则为游览上国风景之意”。
由此可知,上面的三个理由都是“虚”,不过是编出来搪塞族人和亲友的托辞而已。毕竟像举家搬迁这种大事,总要在族人亲戚之间有个交代。
然而,后面所谓“实则”的理由,其实也是假的,这明显是薛蟠为自己找的台阶。
事实上,前面说的三个理由,通通的站不住脚的,都不足以让薛家做出举家搬迁的决定。
因为从薛家后来的表现可以看出,他们早就打定主意要在京城长住了,似乎并没有再回原籍的打算。
而薛家之所以编出这么多谎言托词,是因为他们进京的原因难以启齿,原因很简单——是为了避难。
当然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受到了某些人的算计,我们先来说直接的原因。
薛蟠打死冯渊这个案子,前前后后拖了一年多的时间才结案,然而最终的结局却几近荒唐。薛蟠在全族及地方的共同担保之下,谎报了冤魂索命死亡,最后被注销户籍,成了一个“活死人”、“隐形人”。
值得注意的是,小说中关于冤魂、扶乩、魇镇之流,都是虚假的东西,是作者故意摆下的迷魂阵。
很多人对这个细节未加留意,实际上小说中对法律是很严谨的。
第六十八回“酸凤姐大闹宁国府”,写王熙凤暗中挑唆张华状告贾琏,事后还不忘嘱咐旺儿杀人灭口。
所以像薛蟠这种已经定案,而且又有合族及地方作保的事情,薛家不可能等闲视之。
这就意味着,薛蟠不可能再在金陵老家生活,因为如果被别人撞到,极有可能会让薛家再次官司缠身。
所以,薛家才不得不举家搬迁到京城,目的是为了避难。
然而,这只是表面最直接的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有人在借冯渊一案算计薛家。
02 薛蟠逢冤
冯渊的谐音是“逢冤”,一个无关紧要的边缘人物,作者为什么要写他“逢冤”呢?
其实,薛蟠打死冯渊,作者真正隐喻的是“薛蟠逢冤”,即:薛蟠在这个案子中受到了冤枉,或者说薛家在这个案子中受到了冤枉。
薛蟠这个案子,本身的案情并不复杂,根据冯家老仆及门子的叙述,我们可以基本还原案子的关键细节:
一、拐子一女卖两家,先卖给冯渊,又卖给了薛蟠;
二、冯渊先进行交易,但是薛蟠先完成了交易;
三、冯渊带领家奴上门暴力抢要丫头英莲;
四、冯家和薛家发生冲突,混乱之中冯渊被打成重伤致死。
这其实是两个案子,一个是拐子拐卖幼女案,另一个是薛、冯两家斗殴致人死亡案。前案的犯人是拐子,这是没有什么疑问,而后案的犯人却值得商榷。
首先,根据明清两代的法律,像拐子一女两卖这种情况,英莲的归属应该属于先完成交易的薛蟠。也就是说,英莲此时已经是薛家的人了,所以在这件事情上薛蟠是没有错的。
正因为如此,本来是处于弱势的冯渊才没有选择报官处理,而是带领家奴自行上门抢要。
所以,这件案情的起因,是冯渊带领家奴入室强夺英莲,这才导致了双方发生了冲突,最后冯渊在冲突当中重伤致死。
也就是说,这件案子的受害者冯渊,本身是有错在先的。而薛家组织家奴反抗冯渊的强抢,最后导致了冯渊的死亡,基本上可以判定为正当防卫,充其量也就是个防卫过当致人死亡而已。
像这种情况,薛蟠其实根本是没有罪的,即便是导致了冯渊的死亡,充其量不过是赔些银子罢了。
不管是冯家的老仆人还是门子,二人所提供的信息当中,都没有提到薛蟠故意指使家人打死冯渊。
所以,薛蟠一开始对这件事情并没有放在心上,“自认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而冯家的诉求也并不是让薛蟠偿命,只是要求让薛蟠赔钱,在这方面双方的认识可以说是一致的。
但是,明明如此简单的案子,为什么前前后后拖了一年多,始终没有结案呢?
据冯家的老仆人说,他告了一年的状,竟没有人作主,大家下意识的会认为,这是金陵的各级官员在偏袒薛蟠,可实情真的是这样吗?
03 王家设局
如果金陵的各级官员真的是在偏袒薛蟠,那么,最应该的做法是早点结案才是,更何况薛家并非不愿意赔钱。
可结果却是,薛蟠的案子迟迟没有结案,导致薛家一年的时间内被官司缠身,最后不得不向贾、王两家求助。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是明摆着的,相关的办案人员都在拖延结案日期,目的是为了能从薛家的身上敲诈更多的银子。
薛家在金陵的名头虽然不小,可毕竟只是商人出身,更何况薛家到薛蟠的时候已经败落,在官场上并没有什么势力。
后来托了贾、王两家,案子总算才了结了,可结果咱们说过了,本来只需要赔钱就能了事的薛家,不但把该赔的钱都如数赔了,而且薛蟠还变成了没有户籍的“活死人”。
以至于薛家不得不离开金陵,举家迁往京城去避难。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仔细研究这个案子解决的经过,就能发现这其中的端倪,这里面的疑问有很多。
为什么薛家的官司打了一年,而贾家偏偏在这个时候举荐贾雨村出任金陵知府?
为什么“葫芦僧”偏巧就在金陵知府衙门充任门子,他又为什么对这件案子的内情知道的如此清晰?
为什么早已进入公门的“葫芦僧”,以前的时候不提建议,偏偏在贾雨村上任以后才提建议?
为什么他们要多此一举的让薛家变成活死人?
这个里面有太多的巧合,种种迹象表明,这是有人做的局,而能做这个局的只有王家。
第四回开头,提到王家派人到贾府,和王夫人商量薛家案子的事情。后来贾雨村在审案子的时候,本来不想有所偏袒,可紧接着就有“王老爷来拜”,见完这位“王老爷”之后的贾雨村很快就改变了态度。
种种迹象表明,这件事情的背后是王家和贾府的王夫人为主导的,而贾府的其他人并没有干涉。
也就是说,是王家让薛蟠变成了“活死人”,可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薛蟠“逢冤”对于薛家造成的后果,不仅仅是薛蟠变成了“活死人”这么简单,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独子的薛蟠如果成为了“活死人”,就失去了继承薛家家业的资格,薛家也就失去了法定继承人。
而薛家举家迁往京城,自然要将全部家产带走,到时候不管寄居在王家还是贾家,家产自然也就跟着到了王家或贾家。
也就是说,王家是在觊觎薛家的家产。但,这还只是较浅层的原因而已,事情远远不是这么简单。
写在最后
薛家失去继承人,薛家也就变成了另一个林家,也就面临着和林如海家一样的处境——即,选择继承人的问题。
林家选择了贾宝玉,是为了保护财产和林黛玉,这个我们前面的文章已经不止一次分析过。
而薛家选择贾宝玉,原因则要复杂的多,首先这是王夫人联合王家做的局,让薛家不得不长期滞留在贾府,从而和王夫人达成攻守同盟。
而这个事件的背后,是王夫人为了制衡贾母的手段,也是王家为了取得贾府控制权的策略。
篇幅有限,关于这一部分,我会在下一篇文章继续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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