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

      社会发展即是由人与人关系不断融合而促成的,而在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不管存在什么样的力量,不管社会形态如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始终是一个无法抹杀、不能忽视的事实,而人与人关系融合也只能靠某种载体,否则就不可能有正常的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载体即是媒体。

      把人际关系载体称之为媒体意味着这种载体具有促进人际关系形成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仅仅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而且具有了主观的功能。

      媒体主观的功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信息传播,二是价值评判。

      信息传播就是说媒体首先要把关注的事情尽可能地用客观的方式记录、呈现,也就是要把事实讲清楚,让媒体受众知道事实、知道真相,这样才有价值判断的基础,媒体受众才可以对媒体价值判断作出合理的判断,从而做出媒体受众自主的评判。

      媒体价值判断即是在媒体传播的事实基础上利用逻辑思维方法、以自身价值观念为依据得出的结论。媒体价值评判是媒体存在的独特价值,也就是媒体众多,但如果只有一种声音、一种结论,那实际上就只有一个媒体。

      媒体的这两种功能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信息传播是基础、是前提,价值判断是结论。而对于媒体与受众而言,媒体与受众也是众多社会人际关系的一种,信息传播是与受众关系形成的基础,价值判断则是媒体受众关系提升的条件。

      媒体在信息传播、价值判断的过程中之所以具有社会关系的促进功能,是因为这样的双重功能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使得受众从心理上发生改变。

      人的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具有内在的联系,低层次的生理需求方面满足也可以在心理方面带来满足和愉悦,而在高层次的心理需求满足却能够降低生理需求的依赖,这也就导致了人际关系形态在结构与层次上有多种多样的表现。

      所以,当媒体在价值判断方面与受众产生共鸣,受众会对信息关联的主体以及媒体形成心理倾向甚至情感依赖,以至于受众愿意减少、降低物质对应的生理需求期待,或者直接在物质方面对媒体信息关联主体提供支持或作出让步,这也就是所谓关系价值的一个方面。

      有些媒体或者媒体背后的主宰力量也看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媒体功能运用上注重价值判断,并且把价值判断与立场绑定,变成了立场优先前提下的结论优先,而为了使得结论貌似合理,常常采用情绪渲染、氛围营造、宏大叙事、复杂晦涩的方式,甚至不惜罔顾事实、指鹿为马、颠倒黑白。

      媒体客观具有公开的属性,所以媒体信息与价值判断自然在接受公众质疑与评判,无论社会环境如何,总会有质疑与评判,不同是这种质疑与评判能否公开。不可否认的是,如果质疑与评判无法公开,那么由此造就的受众情感就不可能是真实的,这样的情感主导的人际关系既不可能是持久稳定的,也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当人在情感上对他人失去了信任与依赖,关系就集中在物质利益方面,而物质利益恰恰又是对立的,一方多了,另一方注定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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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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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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