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定罪标准
什么样的行为算是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首先,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包括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另外,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此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此外,对于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条件(如价值达到一定金额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也被视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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