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人员难吐“不快”(上)

    多数企业都存在这种怪象,所有与安全相关的工作和职责都应该天经地义是安全管理部门该做的,但是,缺少授权,有时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都并不理解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安全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七项职责,包括培训教育,包括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没有出事故,认为安管人员配置是多余的,是吃闲饭的,根本不把安全管理工作当回事,更不清楚法律责任,其实,安法明确规定,企业发生事故,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都要被问责,行政处罚。我们很多企业安全做不好,一个核心症结是安全职责错位,认为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职责(不少企业最高管理层也有这样的误解),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下去,企业搞好安全的愿望自然会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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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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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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