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7 可卖,不可卖
2024-09-20
16-37 可卖,不可卖
鲁迅篇目:《六论“文人相轻—二卖”》
精典语录:“所以专门‘卖老’是不行的,因为文坛究竟不是养老堂,又所以专门‘卖俏’,也不行的,因为文坛究竟也不是妓院。”
(原刊1935年10月《文学》月刊第5卷第4号,后收人《且介亭杂文二集》)
晚成斋微评:“卖老”、“卖俏”便是“二卖”之谓也!其实可卖者殊多,如卖富也称炫富。前不久就出过两个动静闹得特大的。一个在国内,打着红十字会的旗号;一个在国外,当然也是中国人。两个当事人都是妙龄美女,国外的那个头顶着什么机构总裁之类的光环,反正富得流油,富得人们不敢相信。卖穷的不多,这年头谁要是穷,只能怪自己没能耐,但装穷的却不少。有专业乞丐。前二天,春节期间吧,有组团乞丐排坐在山门外,专向善男信女乞讨。如今最常见的是卖春。当局遮遮掩掩不好意思明说,有时像征性地来番“扫黄”做做样子,其实大街上的挂羊头卖狗肉的发廊、足浴店比金店、粮店还多得多,不傻的人心里似明镜般的……
打住。题归“二卖”上吧。
现如今不光是文坛还是什么坛,“卖老”这招不吃香,难受人待见。年老不是资本,在年青人眼里是过时货;在中年人眼里是档道货,不把你踢开已是脚下留情的。如果说“老”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是无奈,还情有可原的活,要是“卖”那就有点不识相了。沪语俗云:“不识相请侬吃点辣货酱”,义同“吃生活”。再说人老又不是古董,能卖得出好价吗!所以老是万万卖不得的。那“卖俏”行不?行!先生那时的不行,是因为他们没赶上好时光。君不见,人生能有几时俏?不乘着俏时卖,难道到了人老珠黄时才卖?那不傻呀!看看娱乐圈中,影视片里女一号、女二号,那个不是模样俊的可人儿!可见有几个是黄脸婆上位的?有道是:存在,合理。有需求便有市场。所以才有“一脱成名”、 “搏出位”、 “潜规则”之说。俏女人若无为艺术“献身”的精神,想立足、想成名那就慢慢地熬吧!
“文坛”不是净土,但专门“卖俏”也不行。“因为文坛究竟也不是妓院。”,还得作几篇文章装装样子做个门面。同时也比不得上影视,可做配音、剪辑等后期制作。不过“专门”不行,并不等于“捎带”一下也不行。所以“卖俏”的故事应该也有。这是在下在大环境下斗胆对文坛的揆理推测,想来大致不会太理谱。
人在江湖,尤其是在文坛,倘有“二卖”之举,被人“相轻”了,当是应该的。
2012年2月1日 2012年9月3日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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