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今早散步听歌很入心。那英与莫文蔚合唱版的《十万毫升泪水》Live,王OK版的《City of stars》,张碧晨的《白芍花开》,突然就被这三首歌打动了。

        回想自己这些年真的没有好好听歌唱歌了,曾经无歌不欢的自己,什么时候把如此热爱的业余兴趣也丢掉了。这些年丢掉的东西可真多呀。难怪越来越找不到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在应该做的事情上,独独没有把时间分给自己喜欢的事情。

        看到朵儿现在边听歌边作业或洗澡或乘车的模样,似乎看到年轻的自己,总不忍责备。初高中6年,在六楼的艰苦奋斗与暗自神伤,那些孤独静谧又充满希冀的时光;然后大学4年,在六人寝室的茫然无望又荒唐快乐,那些亲密无间又回味无穷的时光;再之后上海深圳4年,在租赁屋的温暖细碎又忙碌无措,那些自由逍遥又隐隐担忧的时光。这些日子里,人事变迁,唯一不变的是一直热爱的歌唱与音乐。是它,陪伴我度过了我整个青春期,然而,婚后就似乎再也找不到可以沉浸听歌的时间了。在我还没有结束青春期的内心里,它已经缺席了。

      回长后,认识wei,然后步入婚姻,也就1年多时间。现在想想,确实挺短。算冲动吗?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反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在吵架冲动时会说要离婚说后悔这个选择,可每次都是在气头上脱口而出,我确实没有在心平气和时,回到过去,去问问当时的自己,备选项不少,为何如此选择?为何那么快走入婚姻?是真的因为恋爱脑吗?

      是,我承认,我是喜欢恋爱的感觉。喜欢某一刻的心意相通,会将其美化,进而美化赋予感觉的某个人。那是因为,恋爱本身就是一件美妙的事情。或者说,爱就是一件让人身心愉悦的事情。我喜欢周围都是和谐可人的关系,不喜欢你争我夺,不喜欢尔虞我诈。相信人性本善,相信大爱无疆。我不够理性自持,不够审时度势,我一直喜欢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一直坚持只做自己喜欢的事。

      其实这本无错,反而是另一种让人羡慕的勇气不是?是自己这些年在现实里迷失自我,不断抨击自己和自己的选择,慢慢丢失内心能量,渐渐陷入无助绝望的深渊。

      有错吗?为爱而婚,何错之有?在适当的年龄碰到心动的人,愿意携手走入婚姻,得两可人闺女,不该是恰好的缘分吗?曾经在感情里总觉不被重视总觉所遇非良人的自己,希望得一人过云淡风轻的日子,如今不是吗?虽然与wei有诸多不合,但他确实给了我极大的独一份的重视感,这似乎也是我们摇摇欲坠的婚姻里最强的那根信任纽带。

      这么看来,我对自己的所有否定,都是那么偏颇。曾经的自己没错,我并没有资格去谴责她,也并没有更多的自信可以作出更好的选择。

      所有发生,皆是我自己做的最好选择。

      原来,这么多年,我一直在与自己对立,一直站在制高点批判曾经的自己,硬生生把自己、把自己的生活、把自己的关系折腾得够呛。

      这,就是与自己和解的过程吗?

      希望这是个很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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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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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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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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