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 玫心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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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月·微型小说主题创作人物篇第二十六期:我的遗憾和你有关·错过就是一生的人
那天晚上正是饭点,朱家牛肉汤馆已经坐了许多人,我找到一张小方桌赶紧坐下。隔着过道,对面靠墙坐着一个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的妇人看了我一眼,与我对视的一刹那,我的目光再也扫不走她直直注视的眼神。
我默默地转向门口的操作间,看老板掌勺的侧影,眼睛的余光看着她站起身缓缓走过来,在我身旁的方凳上坐下。我本能地将文件包靠墙压好,向里挪了一下凳子,好空出一点距离。但是她忽然抓住我的手拉向自己,担心我溜走似的用力捏紧,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说:“我是建梁的妈妈。”我的心一阵狂跳,她接着说:“建梁在上海的半年里,我天天陪着他,他告诉我他想你。”
我的眼眶忽然一热,一股酸涩涌进胸口漫向鼻子。眼前的妇人满脸褶子,里面藏着很多很深的记忆,那么确定没有认错人?但是我分明从她的眉眼和唇形里依稀看出了建梁的面容。
她的目光在我脸上游移,唇边的褶子在颤抖:他天天盯着天花板,任何东西再不能引起他的注意。有时候轻轻叹口气。问他,只说很想你。我有什么办法?我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告诉他,你已经跟别人结婚了,有自己的家庭。想再多有什么用呢?
有蚂蚁在我脸颊上爬行,温温地爬到嘴角,我抿了一下,眼前氤氲出一片玫粉色。那个玫色的笔记本,是建梁送给我的毕业礼物。二十多年过去了,八千多个日日夜夜,我不记得放在哪里了?
那年国庆节,我刚刚在施西河的东岸签下了八十亩土地,开始筹建生态园。秋风吹过田埂,稻桩一茬茬杵在稻田里,可以踏马飞驰,一骑跨越到天边。我走在一排芦稷的长袖叶舞里,头脑风暴的是整个园区的规划,忽然接到建梁的电话。一个女声向我问候,确认了是我本人,电话那头忽然没有了声音。
芦稷叶在风中飘飘悠悠,窸窸窣窣的沙哑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急迫地振动我的耳膜。时间突然静止了,不知道过了多久还是一瞬,那个女声又说,“建梁想你,想跟你说话。”
那个喜欢穿红衬衣白球鞋的建梁从教室尽头的走廊大步流星地走来,他是几个为数不多爱出风头的男生。一天到晚尽想着如何鹤立鸡群,特立独行。数理化考得好的时候,他的脚掌就大得像鸭掌一样,走路非要吧嗒出动静;屁股也会拽得像鸭子一样摆动着衬衫甩出风衣的派头。而我语文考得好的时候,他也会投来欣赏的目光,由衷为我高兴。
从高二开始,我在他关注的眼神里越来越读出不一样的情愫。他的目光总跟他的红衬衫一样灼热,害得我不敢与他对视,急急要逃离。而他,总能得意地走出二五八万旁若无人的气势来。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曾相约一起去海边看日出,有意无意的我俩就组合成一辆车。我们忽前忽后地赛车,坐在他的后座,看他卖力地蹬着踏脚,两边的杉林飞快地向后倒去,我们的笑声穿越了树颠,飞向蓝天。他的风衣鼓起来,像张开的羽翼,我躲在风衣里心中忽然生出了一种甜蜜。
世界很大,大到我们高中毕业了以后,再也没有遇到过。我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就连那些幼稚却惊心动魄的誓言我们也没有轻易说出口。为了改变我的农村户口性质,我嫁到县城,有了自己的三口之家,过着平淡而充实的日子。我不知道建梁后来的婚姻如何,什么样的女子能和骄傲显摆的他一起生活?
时间很长,直到二十周年同学会的时候我们才聚过一次。那时候的他已经在建筑行业做得风生水起,财力丰沛,工程也做到了南京。他农村老家的小洋房改造一新,在省城也购置了别墅房产,举手投足间一副见过世面的老板派头。他会不会向我证明他通过勤奋努力,也能过上城里人的富裕生活?而事实上他已经超过了许多城里人。
同学会时,他曾问我过得怎么样?我说你看我现在的样子,觉得我过得怎么样呢?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与他较劲:你很好,我也不差。也许,两颗骄傲的心只能平行,永远交汇不到一起。但也有可能日月交辉,相得益彰也未可知。然而,我们再也没有联系。却听同学说他身体不好,做了咽喉手术,说话不方便。但不知道他现在的病情如何?
电话另一端的女声来自他的老婆,这时候打电话给我,他已经躺在上海的医院里。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对着电话自我解嘲:我一心进城,奋斗到现在,又回到乡下重新种田。包了一大块地,准备种上各种各样的花木,春天会开许多花;再挖个大鱼塘,养上许多鱼,到时候你回来休养,和同学们一起来钓鱼吧,一起过田园生活。
我在田埂上蹭着土疙瘩,蹭出一个坑,换一脚,再蹭一个坑。稻田里的坑被稻桩儿填充了,我踩的土坑像在心口挖出一个一个眼儿,西北风马上要来了,这些眼儿像被掏空的向日葵盘子,沉重却空落落的。此时,我的父亲也躺在床上,用身体里仅存不多的皮肉艰难地熬着他灯心草一样的生命。
芦稷的叶子撩到我的发梢,勾起发丝有些零乱;撩到我的脸颊,刺痒不痒的,被我拨开甩到了空中。我不知道说了多久,时间又停止了,电话那头又是一阵沉默。最后是女声“嗯嗯,好的”答应的话。
黄昏的光撒在田野里,晚霞躲在乌云背后,失去了颜色。我想明天会下雨吗?看样子天气不好,园子里的事情要看天气才可以安排。我不知道如何挂的电话,我也不知道建梁最后是怎么走的。但听到他走的消息却是在这个电话之后没有多少时日,我的心被提在半空凝固了。难道这是一个无言的告别?他心里知道,而我却喋喋不休。我以为再严重的病也总会有转机的,他那么年轻。
他又那么勇敢,从农村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就像当年他那一袭靓红的衬衫留给大家挥之不去的印象一样,他是一个热烈而又能制造热闹的人。我们还有更好的退休时光,去享受我们的奋斗成果。到他南京的别墅去看城里的灯火辉煌;到我的生态园里度假,做闲云野鹤般的蓑翁农夫;一起去转山去看海,走一场青山绿水的旅行;约三五个好友吹牛对饮、烹茶小酌……
老妇人一直握着我的手,深深地叹了口气:已经十年了,这一去就是十年。最后的日子,他唯一忘不了的是你。我想你的个性应该跟他很契合。你跟同学会上的照片一模一样,一点没有变,我一眼就认出你了。是建梁没有福气啊。
我心里生出许多安慰她的话,却如梗在喉,又艰难地咽了下去。这十年,对一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太太,所有的安慰都是苍白的。缘分是个稀缺的东西,我俩成为彼此的遗憾,或许是年少无知,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又或许是历尽沧桑,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建梁送给我的那本玫色的绸面日记本被尘封在书橱的某个抽屉里。上面有我抄写的一段普希金的诗:爱情会过去,感情会死亡,冰冷的社会将我们分离,天各一方。谁又记得那些往日年华的狂喜和幻想,只在记忆的篇章里留下短暂相思的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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