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区分开来”为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这对于调动全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勇于担当者、敢于试错者、探索改革者保驾护航。
严管厚爱,注入开拓进取强心剂。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将经济建设、乡村振兴、应急处突、风险防范等斗争一线作为干部历练的主阵地,大力选拔敢担当、能力强、实绩优的干部。用好考核“指挥棒”,建立干部正向激励和考核考评机制,对作风优良、考核出色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职员等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另一方面,要精准规范地用好问责利器。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纠错。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着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在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予以诫勉,让一时犯错的干部能够及时回头。同时,对拖延阻碍干事创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人和事严肃追责问责,把“三个区分开来”贯彻到每个案件中,做到严管当头、精准区分,对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以及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绝不姑息。
容错纠错,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干事创业存在风险,探索过程中难免出现失误。因此,要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容错纠错、风险预警、澄清保护等机制,鼓励干部大胆尝试、勇于探索。从动机态度、客观条件、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多方面对容错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明确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严格区分干部犯错误是“为公”还是“为私”,让容错机制精准落实到具体案件和具体干部,使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营造敢容真容、严格纠错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廉洁风险报备机制,着力破解制约“干部敢为”的难题堵点,扎实推动容错免责从“事后认定”向“事前备案”延伸,为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能上能下,汇聚干事创业强磁场。不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末位淘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健全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畅通“下”的渠道、强化“下”的保障,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构建健康良性的干部队伍结构。对于“上”的干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消除他们因担心干事多、出错多而被“下”的顾虑;对于“下”的干部,要动态掌握他们“下”之后的工作表现,通过跟踪回访、疏导压力、暖心帮助等方式,推动“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切实做好干部“下”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促进干部能上能下体制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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