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10:《鱼我所欲也》中的论证方法:
1.比喻论证
以“鱼”和“熊掌”比喻“生”和“义”,说明在两者不可兼得时应舍生取义,形象地区分了“生”与“义”的价值高下,使抽象的道理变得通俗易懂。
2.对比论证
将“所欲有甚于生者”与“所欲莫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者”与“所恶莫甚于死”进行对比,突出了“义”的重要性,人们应保有本心,不丧失羞恶之心。
把“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进行对比,批判了那些为了功名利禄而丧失本心的人。
3.举例论证
列举“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例,具体论证了“义”的存在,即使是饥饿的路人、乞丐也不愿接受侮辱性的施舍,他们都把“义”看得比生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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