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典故(2)
“约法三章”的典故出自汉·司马迁《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释义】刘邦进入咸阳,废除秦法之后制定出三条简单法令。后泛指约好或提出几条规定,大家共同遵守。
公元前207年,刘邦领兵抢先由中原进入秦川到达秦王朝国都咸阳,秦王子婴出城献国玺投降,秦朝正式灭亡。
刘邦入城后,秋毫无犯将秦朝的宫廷重地及财宝物资府库予以保护或封存,将十万大军撤驻城外霸上。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如今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除此之外,秦朝的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废除!各级官吏都各自按原任职务坚守岗位,执行公务。”父老、豪杰们对此都表示拥护。接下来,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使约法三章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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