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人把监护权交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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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想过,当年纪渐长,能力不济,甚至万一失能失智,却没有子女,或是子女不在身边,谁来照管你的晚年生活,把你送到合适的养老院,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为你签字?
又或者到了生命末期,你因病陷入昏迷,谁能根据你的意愿,告诉医生是否需要帮你插管,保障你生命最后的基本权益和尊严?
在法律上,包含老人在内的一切成年人都有「意定监护」的权利——只要你意识清醒,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作为监护人——可以是旁系亲属、没有血缘关系的朋友,也可以是你之前供职的单位。如果他们都拒绝为你承担监护责任,居委会和民政部门会是最后的兜底,帮助你老年的生活能够继续往下推进。
但到了2020年8月,如果你身在上海,就会多出另一项选择——全国第一家提供意定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在这座老龄化程度最深的一线城市成立,意味着你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和一家组织签订监护关系,按照意愿安排你老去后的日常所需。 费超是这家社会组织最早的一名成员,也是组织的总干事。
说起意定监护服务的工作,他觉得「并不神秘或者神圣」,就像一般子女要帮父母处理很多零碎的事务一样,大部分时候,他面对的也是老人提出的一些很平常的需要,比如陪着老人买手机、去医院体检,入住养老院时帮忙签字,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多去探望。但也有很多个时刻,比如深夜接到老人电话需要立刻赶到医院,或者作为遗产执行人开启遗嘱时,他感受到这项服务复杂且厚重的分量。 这是一种超越了传统架构和血缘亲情的新型关系——相当于要把人生最后一程的养老、生死等问题全权委托给陌生人,需要真正的信任。截至目前,找这家组织咨询的有200多位老人,最后签约成功的只有35位,平均一位老人要花6到8个月的时间才能走完整个流程,最久的一位老人甚至历时2年多。费超说,「他们往往需要经过一个反复思考、反复沟通的过程,才能和我们建立起信任。」
11月初的秋天,我们和费超打了一个长电话,从意定监护组织如何成立开始聊起,聊到不同老人的故事,也聊到什么才是他认为最合适的意定监护服务。他还谈到,限制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入局的人太少」,目前除了上海,全国也只有广州、天津、福州等城市有五六家提供类似服务的组织。费超所在的团队只有6名核心成员,但在这个变化相对较快的时代,团队相对稳定,守护着老人在生命最后交付给他们的信任,「这份信任是很厚重的,也是很珍贵的,我们就要对得起这份信任。」
以下为费超的讲述。
文|程静之
编辑|槐杨
图|(除特殊标注外)受访者提供
新型关系
最早意识到一部分老人存在意定监护服务的需要,是从一位老太太的提问开始的。 那是在2019年左右,我在上海一家专门服务于认知症老人的社会组织工作,遇到了那位老太太——她没有子女,配偶也过世了,只有一个保姆在身边照料。虽然她当时的认知能力还不错,保姆也陪伴她很久,能带她去医院,帮助处理很多日常事务,但老太太还是感到担忧,等到未来意识不清醒的时候,保姆是否还会像往常那样继续照管她?
遇到老太太之前,我已经在那家组织工作了五六年,随着接触的认知症老人越来越多,会感知到里面又细分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要么是丁克,要么是失独老人,要么子女留在外国工作,要么和子女关系相处得不好……总之走到晚年,这部分老人身边没有一个亲属可以作为监护人,心里就会存在一个普遍的隐忧——等认知能力退化到一定程度,没办法自己决定很多事情了,他们该怎么办。
理论上来说,老人们的日子总有办法往下过,哪怕到了最后一步,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也会为他们兜底,承担监护责任。但当那位老太太第一次明确地向我们求助时,我们开始思考,政府之外,这部分长辈在监护上是否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
在这个契机之下,我们就去和民政部门讨论,或许可以专门成立一家提供意定监护服务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尽管这在审批上要走非常复杂的流程,但能感觉到,民政部门是很愿意把这件事情落地的。在老龄化程度越来越深的背景下,不仅对于老人,对于政府来说,养老也是一个越来越焦急的问题,如果没有民非组织帮忙分担,所有工作都落在基层身上,基层会背负很大的压力。 想法确定之后,还需要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组织的第一批工作人员从哪里来?是在上海市层面成立,还是选择一个区来成立?
服务会涉及司法、民政、卫健等多个部门,该由哪个部门做业务主管?
探讨之后,上级部门觉得毕竟是一项新工作,就先选择一个区做试点,最后落定了闵行区,在上海的地理位置也比较有特点:包含了浦东和浦西、城市和农村社区,老龄人口更具有多样性。考虑到我工作的那家认知症社会组织有比较丰富的养老经验,就以它为中心牵头,抽调几名资深人员来做意定监护。 比较纠结的是最后一个问题,哪个部门做业务主管?这个问题的本质是,把意定监护放在养老条线上做,还是法律条线上做?
经过多番讨论,大家最终确定,监护权虽然是一个法律问题,但面对的对象毕竟是老年群体,服务的比重应该是高于法律的。 这些重点问题都明晰之后,2020年8月,全国第一家意定监护服务组织就在上海成立了。包括我在内,团队成员最开始只有3个人,对于如何服务老人已经很熟悉,我们最开始需要补齐的是一些法律知识。 那时候才了解到,意定监护在法律上也是有支撑的。
最早的依据是2013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到了2021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又再次赋予了包括老年人在内的一切成年人这个权利——只要你意识清醒,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作为监护人,可以是旁系亲属、朋友,也可以是你供职的单位。
总之,意定监护关系一旦在法律上确立,哪怕你有父母或者子女,它也是优先于这种法定监护关系的。 当然,面对一种超越了传统架构和血缘亲情的新型关系,在实践中,它的确立也并不随意。有一步关键程序是去公证处做公证,公证员会分别面谈老人和被指定的监护人,调查双方背景,判断彼此是否适合确定监护关系。在上海,普陀公证处就为比较多的本土案例做过公证,因此,我们最早也是去那儿咨询,意定监护服务包括哪些板块,协议文书该怎么写,得到了很多具体的建议。
最终,我们确定了人身照管、医疗决定、财产管理、权益维护、身后丧葬这5项服务板块,几乎包含了老人日常生活的全部所需,比如帮老人入住养老院、请护工,陪同去医院看病,去银行存取款,手术抢救时在医疗方案上做决定,一直到老人去世后,帮他们办理死亡手续、落葬和执行遗嘱。 一般老人第一次来,我们会解释组织是什么由来,能为他们提供什么,老人也会聊聊自己的家庭情况。
但真正签约需要很长时间,对老人来说,这相当于把人生最后一程的养老、生死等问题全权委托给陌生人,往往需要经过一个反复思考、反复沟通的过程,才能和我们建立起信任。 计算下来,目前找我们咨询的已经有200多位老人,最后成功签约的是35位,平均一位老人差不多要花6到8个月时间才能走完签约的整个流程,最久的一位老人甚至历时2年多。 我印象最深的一位老人,反复考察了我们组织将近一年,才放心签订意定监护协议。 那位老人身体不好需要手术,但他并不是为自己购买服务,而是想要安排好患精神疾病的弟弟的余生。他在给我们的嘱托里一项项列出弟弟的喜好:喜欢喝可乐,但一天只许喝几口;每天看《人民日报》;每半个月要剪一次头发;保证一个月能吃一次水果、洗一次衣服……那一年里,老人每次都让我们团队成员一同去看望弟弟,让弟弟与我们逐渐熟悉,而他逐步降低自己出现的频率。老人还写了一些待寄出的信,希望在离世之后弟弟依然相信自己存在。
做好这一切,老人说,他可以放心地老去了。 漫长的斟酌和考察之后,你可以想象,签约那个瞬间对于老人来说具有多么特殊的意义。我永远记得,有一位老人在签约之后,对着我们深深鞠了一个躬,说,「我的下半生就交给你们了。」你无法形容那种感受有多么神圣。
图源电影《东京家族》
「及时响应」, 哪怕一件平凡的小事
但除了签约的瞬间之外,意定监护服务本身并不神秘或者神圣。就像一般子女要帮父母处理很多零碎的事务一样,大部分时候,我们面对的也是老人提出的一些很平常的需要。
比如有的老人家里之前一直用座机,突然想买个新手机,需要我们陪着一起挑选;有的老人智能手机用得不熟练,格式不对了,或者网上支付不能用了,需要我们去看看哪里出了问题;还有的老人是去医院做体检,特别是无痛肠胃镜这类打麻药的项目,更需要我们陪在他们身边。 还有一些更细微的需求是常人难以觉察的。
比如有的老人住的房子没有电梯,没办法下楼买菜,就会打电话让我们帮忙带一点菜;还有的老人是希望出门走一走,但靠自己的能力出不去,就希望我们能陪着短途旅个游。总之,因为衰老和监护人的缺失,老人们可能在银行存取款、请护工、给房子做适老化改造等等平凡的小事上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就需要我们日常去帮忙。 所有服务中,我们最常做的其实是作为监护人替老人签字。
比如第一例和我们签订协议的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已经八十五六岁了,生活尚且能够自理,之所以找到我们,需求特别简单——因为和子女关系不好,老两口又有基础疾病,感到未来可能会面对不可预知的风险,就想去住养老院,但养老院需要有监护人替他们签字,老人才能住得进去。 尽管法律上并没有这一条限制规定,但现实情况大抵如此——衰老不仅意味着各种能力的失去,也意味着各种权利的失去。养老机构不得不考虑,老人容易生病、摔伤,到时候送什么医院,用什么治疗方案,都需要监护人拿主意签字。
更敏感的还有费用问题,老人一旦进了养老院,就不好再往外推了,万一哪天退休金不足够支付住院费、医药费,养老院就得兜底垫付。 为了避免陷入艰难的处境和可能的纠纷,监护人就成了养老院设置的一道保护屏障,有的养老院会在入院流程里明确提出,需要家属申请,老人才能入住;还有的会设置更苛刻的条件,要求监护人年龄不超过65岁,还必须是本地户籍。
有了我们签字之后,那对老夫妻顺利住进了养老院,日常有护工照料,也不需要多余的帮助。在这段意定监护关系的初期,我们就保持着轻松和浅浅的交往,每个月去养老院探望一次,陪老人聊聊天。 不仅是这对夫妻,考虑到委托我们监护的老人们往往身边都没什么亲人了,逢年过节,我们会多去看一看他们。尤其除夕之前,我们也会趁着放假前几天,提前安排好和老人们吃年夜饭的时间,也算是陪着他们一起过年了。
坦率地说,无论怎么陪伴,我们都很难提供血缘亲情方面的情绪价值,老人们其实也明白这一点,和我们的相处保持着体面的边界感,比如休息日的时候,如果不是特别紧急的事,他们是不会打电话麻烦我们的。但一年里大概会有那么两三次,我们会在半夜接到他们的电话,意味着很不好的意外发生了。 最早的紧急电话,也是第一例签约的那位老太太打来的。那天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老太太突然联系我们,说老先生陷入昏迷,已经打120送到医院里去了,需要我们赶紧开车去医院,在老先生的手术方案上签字。
养老院之外,医院是我们经常遇到签字需求的地方。到了现场,老太太正焦急地等在抢救室门口。作为伴侣,老太太也有签字的权利,但因为慌乱,她整个人当时已经完全失去章法,看到我们之后,情绪才稍微稳定下来——至少不是她一个人面对未知的结果,做医疗决定时也有人可以跟她一起打配合了。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们感到和老人的意定监护关系又深入了一层。等待抢救的过程是紧张的,老太太和我们坐在一起,可能是为了缓解尴尬,也可能是把我们当作小辈,就聊起以前和老先生的故事: 他们在同一所学校里工作认识,老太太的职位还要高一点,是支部书记,老先生是一位老师。结婚之后,他们生过一儿一女——但谈到孩子问题的时候,老太太突然又不往下说了,我们也就不去多问——老两口互相陪伴着,一直走到发生危险的那天,她去叫躺在床上的老先生,发现怎么也叫不醒,才知道他陷入了昏迷。医生说,老先生是油腻的东西吃了太多,诱发了脑梗。 那晚,老太太还说了很多家常的话,说到开心的时候,好像忘记老先生在里面抢救了。我们知道,老太太是经历了很多患难才把日子过过来的,任何安慰的话对那时的她来说都太无力了。我们就是直白地对她说,如果累了,可以随时回养老院休息,医院里有我们顶着,是不会断人的。 那一次,老先生一共抢救了70多个小时才挺过来。老太太守到第二天果真就吃不消了,离开医院时,我们知道她心里是没有包袱的。 你问我,面对老人提出的各种需求,我们是不是都会想办法满足?事实上,意定监护不等于照护,我们也找得到替代方案,比如上门送菜,叫一个快递「叮咚」送去也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要亲自去跑这一趟?因为一旦这种小事都不尽力去做,服务可能是会越来越懈怠的。就像老先生突发脑梗那次,一个小时、两个小时都是赶到医院,没人会说两个小时不对,但在危急情况下,早到和晚到的区别是很大的。 也因此,意定监护落到最后,其实就是一个「及时响应」的问题。在医院里,抢救的事情有医生做,照护方面有护工可以请,对我们最大的考验就是,是否能及时赶到,否则很多事情就没办法往下推进了。 放在平时的场景也是一样,长辈今天叫我们了,表达的就是他们当下的一个需要,我们「及时响应」了,可能会让他们这一天过得更好,那这件事情本身就很重要。
费超陪同老人就医
血缘、财产和「生前预嘱」
意定监护关系确定之后,我们的服务会分为两个阶段:老人能自己做决定时,叫做代理阶段,我们是一个辅助执行的角色;但当老人因为失能失智,失去决定能力时,我们的关系就会进入监护阶段,意味着决定和执行都由我们来做。这时候,很多老人可能会产生第一个顾虑:如果哪天自己脑子完全糊涂了,谁来保护他们的财产安全? 在意定监护实践中,财产无疑是很敏感的一部分。
媒体报道最多的就是「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在妻子、儿子相继去世之后,那名88岁的老人身边没有亲人了,家附近的水果摊主对他很照顾,老人就和对方去公证处公证了意定监护关系,并在去世后赠送了300万遗产。旁系亲属却因此提起诉讼,官司打了两年多,旁系亲属最终败诉。 我们在现实中也遇到,当衰老将老人迫近生命末端时,财产会影响原本纯粹的血缘关系。 有的子女把父母的身份证拿走,转移了财产;有的子女在老人生病住院一个月后,出院时不允许老人再回家住了。
还有一位78岁的老人,因为房产上的纠纷,儿子儿媳几乎不再与他来往,有一次老人外出摔了跤,左侧股骨头断裂,做手术需要监护人签字,儿子一开始不接他的电话,联系上之后,拖到第二天才到医院,签完字,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在目前与我们签约的35个案例中,和子女关系不好的老人大概占了两成。在这部分老人身上,血缘关系显得并不那么牢靠,甚至有了血缘的依靠,有的子女和老人相处是更加「有恃无恐」的,不像我们反而需要用心去维护。 为了打消老人财产上的顾虑,我们组织从成立开始就明确划了一道防火墙——只按月收取服务费用(代理期每月500元,监护期每月2000元),绝不继承或者动用老人的财产。
从实际案例来看,老人比较普遍的操作是,把资金放在公证处监管,生活费、护工费以及支付给我们的服务费,公证处会审核后从监管资金中扣除,每年年底,再给老人做一份详细的资金使用报告。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坚持和老人去做公证的原因。从法理上说,其实只要我们和老人双方签字,意定监护协议就算生效了,但公证处对于双方都增强了保护,也能规避诉讼方面的风险。 财产之外,老人另一层普遍的顾虑是:当哪一天自己真的倒下进了抢救室,怎么确保我们做的医疗决定遵从的是他们本人的意愿? 事实上,在我们的文化环境里,平常家庭出于对衰老和死亡的忌讳,很少会提前探讨医疗抢救相关的问题,往往是等那一刻突然来了,很多子女带着茫然无措的心情做决定,甚至多子女家庭会因为意见分歧引发新的纷争。但找到我们的老人不同,在意定监护关系确定之前,他们就不得不考虑清楚,自己将来想怎样被医疗救治,临终或者身后事要怎么安排,另外和我们签订一份「生前预嘱」。
这份预嘱里包含了「五个愿望」:我要或者不要什么医疗服务/我希望使用或者不使用生命支持治疗/我希望别人怎么对待我/我想让我的家人和朋友知道什么/我希望谁帮助我。 「五个愿望」之下,是40多条更细节的选项,比如,「我希望给我的食物和饮水总是干净和温暖的」,「我希望定期给我剪指甲、理发、剃须和刷牙」,「我希望有我喜欢的图画或照片挂在病房接近我床的地方」,「我放弃使用心肺复苏术、呼吸机、喂食管、输血、使用昂贵抗生素」…… 光从文字选择上看,大部分长辈勾选的决定其实都差不多,不希望在生命末期被过度医疗,但真正有濒死体验的时候,人的求生欲望也很强,对于死亡可能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豁达。
最典型的案例还是第一例签约的老夫妻,两位老人填写过「生前预嘱」,互相也有过商量,万一碰到一方倒下去的情况,什么医疗干预都不要做,连呼吸机都不要用。但医生当时的判断是,用呼吸机有救过来的机会,建议试一试。老太太没办法拿主意了,需要我们帮助做决定,显然在那个当下,呼吸机不会增强老先生痛苦的感受,直接放弃并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最后我们就决定,还是要做相应无创的抢救措施。 70多个小时过去,老先生最终救过来了,在医院里观察了一天,没什么问题就转移到了养老院的康复区。我们再去探望时,老先生身体恢复得蛮好,对我们说,「谢谢你们啊。」 你会发现,「生前预嘱」只是让我们了解老人对于救治的基本态度,到了真正的医疗场景里,抢救决定是需要一步一步做的,从轻到重大概有7个步骤,比如要不要尝试呼吸机,下一步要不要尝试插管……过程中,医生会反复和我们沟通,给到一个相对客观和专业的判断,我们一方面是要听懂医生的话,一方面也会附加上自己对于老人的了解,综合判断后做出相应的选择。
图源剧集《遗愿清单》
最合适的,最珍贵的
去年除夕夜,我们在电话里得知一位服务的老人去世了,那也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么突然的情况。 有时候真的会感慨命运。那位老人才80岁多一点,除夕夜,他在养老院感觉呼吸不上来,紧急送医院,抢救了半个小时,最终还是没能救过来。我们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就在前几天,我们还陪老人去医院看过病,配过药,一切都还好好的,真的是很难解释,好像老人命里就是过不了那一个年关。 我们赶到医院之后,医生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呼吸骤停。老人肺部长了肿瘤,怀疑是肿瘤病变压迫到了呼吸。我们陪着医护一起把老人推去太平间,那一小段路上,真的会感到老人人生最后的一段路,只有我们陪着他走完了。 还有很多个时刻,意定监护服务让我感受到复杂且厚重的分量。有老人会非常平静、朴素地嘱托,希望走的时候把他身上擦一遍,最后能够干干净净地走;有老人去世之后,我们需要去签署死亡证明,相当于正式宣告了一个生命的终结;还有一位失独老人,是把我们作为遗嘱的执行人,帮助她完成最后的心愿。
那位失独老人一生命运也很坎坷,早年失去独子,两任丈夫都赶在她前面离世了,今年春节前不久,她又在医院查出胰腺癌晚期,被宣告还剩下三个月左右的生命。其实,老人对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牵挂了,很难想象她会有什么特别的愿望,直到她离去后,我们去公证处开启遗嘱,才看到老人是希望把所剩不多的遗产平均分配,由我们送到她户口所在街道的所有失独家庭。 组织成立的这四年里,我们接触的每位老人都不太一样,所开展的服务细节也不一样,过程中也在不断思考,什么才是最合适的意定监护服务?
今年年初,第一例和我们签约的老夫妻通知我们,不需要我们再做监护人了。这段关系维持了3年多,一开始我们也很困惑,去问老人终止服务的原因,老人说,他们的子女回来了。那时候我意识到,最合适的意定监护可能不是陪老人走到最后,而是陪他们走过人生困难的一个阶段。如果老人最终有机会打开心结,等到亲情的回归,这其实是一个更好的结果。 我们团队现在的核心成员,都是从之前那家为认知症老人提供服务的组织而来,模式就是老人带新人。随着服务的老人越来越多,如今,我们这个机构已经度过了初期的生存危机,但依然需要社会的支持,除了老人们会支付服务费,政府也会在我们困难时给一些项目补贴,确保这项服务能平稳维持下去。
我们主要考虑的问题是,怎么找到更多有意愿的人来做这件事?这也是目前限制意定监护服务发展的主要因素,入局的人太少,真正能踏踏实实做事的团队更少,除了我们一家,目前全国也就五六家类似的组织。不过我们的心态也还好,就是缓慢寻找和磨合,能找得到,我们就多服务一些老人,找不到,就把目前的老人服务好。 在这个变化相对较快的时代,我们团队还算挺稳定,大家之所以愿意留在养老行业,我觉得信任是一个很强大的力量。你可以想象,这部分没有监护人的老人自我防范意识会有多强,但他们鼓起勇气踏出了这一步,选择在生命最后和我们形成一种新的连接,这份信任是很厚重的,也是很珍贵的。
最早建立这个组织的时候,几个团队成员想过一个口号,大意是要守护老人的尊严,当时也只是字面上的理解,但现在,我们对于服务的想法更务实了,第一就是要对得起老人的信任,第二是要扛得起这个责任。 我印象最深的是上海疫情封控最严的时候,有一位老人突然病情恶化,需要去医院急救,我们团队经历了很多波折,才帮老人安排进了病房,但还有一个很纠结的问题,要不要一起进去陪老人?毕竟在当时,我们进了病房就出不来了,还有感染新冠的风险。 团队内部刚开始是有些分歧的,但讨论之后,我们就觉得如果意定监护做得这么胆怯,干脆就不要做了,所以最后选择进了病房,打地铺睡走廊,一共住了五十多天。记得陪护第二天一早,老人抢救后第一次睁开眼,认出我们在身边,很努力也很用力地轻轻说了一声,「谢谢你们。」 那段期间,我们在病房里放老人喜欢的沪剧给她听,帮她按摩手脚,缓解长期卧床的不适感,老人是能感受到温暖的。她还反复叮嘱我们,离世之后,一定要把她的骨灰和孩子、丈夫的放在一起。有天早上,我们醒来,发现老人没有什么痛苦,已经在睡梦里安稳地离世了。 我们尽可能维持着老人的体面,给她擦身、整理,还安置了一套新衣服和新被褥。记得落葬那一天,阳光很和煦,在轻柔音乐的承托下,我们和老人做最后的告别,完成了她要求合葬的嘱托。 考虑到老人没有别的亲人了,清明节没有人去探望,我们团队就去给她扫扫墓,到今年已经是第三年了。虽然成员里没有人明面上说过什么约定,但到了明年清明节,我们会像往年一样去看看她。
团队给一位老人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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