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上读完第一本小说《布鲁克林有棵树》,“无论多么贫穷,我们都生机勃勃”
一本在地铁上看完的书《布鲁克林有棵树》。最近的生活变成了兼职和备考,花在通勤路上的时间还挺多的,所以每天拿着阅读器,坐地铁时就看书。
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在地铁上看的,能在地铁上面看进去一本书,首先它的阅读难度就不是很大了。在换乘时,能随时看的进去,也能随时走出来。虽然还是有那么几次,自己看着看着反应过来时,已经坐过站了。
这本书是一部小说,主要讲了诺兰一家在布鲁克林的生活,笔墨描写的最多的便是诺兰家的大女儿:弗兰茜了。从弗兰茜快要上学开篇,到将要去上大学而结束。他们生活的地方在布鲁克林,他们家是贫穷的,但是他们家并没有充斥着怨恨、自卑……等一切不好的词。
相反的,除了爸爸会醉酒这一点不好外,他们家充满了爱与温馨。他们遇到困难共渡难关,携手同行。父母没有受到过教育,但是每天都会坚持阅读书;处在贫穷中,每天都坚持存钱。
诺兰一家的爸爸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人物,虽然在撑起整个家来说,他带着失败。但是他对弗兰茜充满父爱,喜欢叫弗兰茜为“小歌后”。他理解弗兰茜,带给弗兰茜想象力,支持弗兰茜的想法,并帮助她完成她想要做的事情。每逢看见小说中弗兰茜和他爸爸相处,我都看的津津有味。
还有因为爸爸的工作,回家的时间不是很固定。他们一家约定爸爸快要到家的时候开始唱歌,根据家门的打开后歌曲有没有唱完而打赌,好有爱的方式。
在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甚至有点不喜欢诺兰一家的母亲。她偏爱儿子,不能够理解弗兰茜,总是按照自己的事情想法做一切事情。但是看到后面,我才发现,属于她的心酸,作为一个母亲的心酸。
由于爸爸的不作为,她付出的更多。她勤劳能干、情绪稳定,把家里面的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原文"凯蒂(诺看一家母亲)有强烈的生存欲望,这使得她成为一名战士。乔尼(诺兰一家的爸爸)渴望永生,这使得他成为无用的梦想家。他们虽然爱着彼此,但他们的人生却截然不同。"
她坚持让孩子阅读、坚持让他们上学,坚持存钱以备不时之需。坚持阅读和和存钱都是她妈妈教给她的。
对于阅读原文有这样的对话:
“妈妈,我还小。妈妈,我才十八岁。我身强力壮,我会努力干活儿去赚钱,妈妈。但是,我不希望这个孩子长大以后,也靠干力气活儿挣钱。我该怎么做,妈妈,我该做什么才能改变她的命运?我该怎么开始?”
“诀窍就是:读书写字。你自己识字,选一本好书,每天给孩子读一页。每天都必须这样做,一直坚持到孩子自己会读为止。然后,让她每天坚持读书,我知道这就是秘诀。”
对于如何存钱,是这样描述的
“每天五分钱,看起来不多。但是,这五分钱从哪里来呢?我们现在就不够用,又添了一张嘴……”
“你必须按我说的做。你去蔬菜水果店,问胡萝卜多少钱一捆。老板会告诉你说三分钱。然后你就四处走走看看,找一捆不那么新鲜、不那么大的胡萝卜。你对老板说:‘这捆卖相不好,可不可以两分钱卖给我?’说话的时候要理直气壮,他就会两分钱卖给你了。你把省下的那一分钱放进星形存钱罐里。现在是冬天,比方说,你要两毛五分钱的煤。天气寒冷,你想给炉子生火。但是,等一等!你再等一小时,忍一小时的寒冷。披上披肩,对自己说,我受冻,因为我要攒钱买地。这一小时可以节约三分钱的煤,你的存钱罐里又多了三分钱。晚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不要点灯,坐在黑暗中胡思乱想一会儿。算算自己又省了多少油钱,然后把钱放进存钱罐。你的钱会不断增加。将来有一天,等你攒到五十块钱的时候,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买一块地了。”
她明事理,即使在极度缺钱的情况下,也会做出一些可爱的事情。比如她允许孩子们不喜欢喝咖啡而倒掉,她说:和其他人一样,弗兰茜有权每顿饭喝一杯咖啡。如果她觉得倒掉比喝掉更好,那也是她自己的权利。像我们这种人,能够偶尔浪费一次东西也不错,我们可以乘机体验一下,有钱任性、不用东挪西借是个什么东西。;还有她给小费的时候。她的身上闪着,靠自己劳动挣钱的光芒。
即使偏爱儿子,但也是爱着弗兰茜的。她教会她道理,给她讲解性知识。在生第三胎的时候,为了保护弗兰茜不受伤害,把她支出去买东西。在弗兰茜受到爱情伤害的时候,告诉她:
“有两个真相。”凯蒂终于说话了,“作为母亲,我要说,一个女孩和一个陌生男人认识不到四十八小时,竟然同意和他睡觉,这简直糟糕透顶。你可能遭遇更可怕的事情,你的一生可能彻底毁灭。作为你的母亲,我实话实说。”
“但是,作为女人……”她犹豫了一下,“作为女人,我会告诉你真心话。这是一次非常美好的经历。因为只有这一次,你爱得随心所欲。”
特别在爸爸离世后,这个家靠着母亲支撑着。这样一位人物,让我讨厌不起来。书里面弗兰茜的弟弟笔墨比较少。写的最多的便是弗兰茜了。我很喜欢这位女孩子,随着我的阅读,她长大了,要去读大学了 , 要成为女人了。
她热爱阅读,富有想象力。在校学习的时候写作能力就被很好的体现出来。但是当她不写优美的文字,而写一些她身边的事情时,她的老师指责她写的事情。弗兰茜在思考中发现老师是错误的,她看不见贫穷,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她不迎合老师,坚持自我,并不因为家里面的贫穷而自卑。
相反的,她热爱她生活的地方,认为那是她一切的源泉。
她聪明,学习东西很快,做事情有毅力。为了给家里面补贴家用,早早上班,每一份工作都适应的很好,学的也很快。这个部分真的带有大女主的感觉了。
很喜欢这一本小说,作者运用全知视觉描写,将笔墨集中在一位喜欢阅读、观察和思考的弗兰茜上,解开诺兰一家在布鲁克林的生活。书里面有很多细微处描写,看的时候很容易带进去共情。或许每一位喜欢阅读和写作的人都能在弗兰茜身上看到属于自己的影子。
她说:长大以后,他一定要努力工作,把她喜欢的书全部买齐。
她说:让我头痛的,是生活——除了生活,每别的原因
她发现,变化的世界,而不是她自己。
……
看完这本书,有个小小的发现。我发现书中描写的是小时候,书写的人已经长大成人,所以书里面的笔墨仍然属于长大成人的人,刚好观看的人也属于这一类人,他们被带到了过去。
这就像是,我在书中借着一些文字,通过记忆回到了过去,共情着那时候的自己。想着那时候的一些感受、反思着那时候出现的一些行为。
但这一切都不是那时候的我,那时候的我一定要写下什么,肯定也不是现在的文字。所以我共情的书中的感受,并不是那时候的我,而只是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我在作者描绘的世界中走了一圈,那些经历和感受都属于此刻的我。
记得有一次出地铁的时候,脑子里面蹦出来一句话:如果哪一天我处于贫穷中,我就要再一次打开这一本小说,再一次看看诺兰一家。看看他们如何在贫穷中和生活斗智斗勇。
最后在此处摘抄一个句子:
“亲爱的上帝”,她祈祷道,“让我在我生命中的每分每秒都有所收获吧,让我欢喜让我忧,让我温暖让我寒,让我忍饥挨饿……让我酒足饭饱。让我衣衫褴褛,让我锦衣华服。让我真诚,让我狡诈。让我坦诚相告,让我谎话连篇。让我备受敬仰,让我罪大恶极。只要让我每时每刻都无忧无虑地承蒙上帝的祝福。睡觉的时候,让我一直做梦吧,这样人生中的每个片段都不会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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