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操名利之柄视天下人为棋,却忘了执棋人亦是棋
他的变法,
让弱秦翻身灭六国,
因此位极人臣,
也因此被五马分尸。
如不能用,当杀之
是谁真正成就了大秦帝国?是嬴政靠一己之力?还是秦国的前37代君王?
就这个问题而言,除了秦国历代君王的政治才能外,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及,那便是商鞅。
最初秦人首领秦非子被周孝王分封秦地,“秦”成为族称,东周时秦襄公卫周王室有功,正式被封为诸侯国,“秦”成为国号一直沿用至亡国。而这个期间秦国经历了由积贫积弱到国力强盛的转变,而这个转变正是商鞅变法带来的。
商鞅一生追求“法”,生活于战国中期的商鞅,本名公孙鞅,是卫国人。其青年时在魏国求仕,得到相国公叔痤的信任,官中庶子一职 ,为相国的家臣。公叔座病重时,特别向魏惠王推荐公孙鞅为相国人选,评价其“虽年少,有奇才,可堪重任”,且对惠王说:“如不能用,当杀之,毋令出境。” 意谓若他国用之,将不利于魏国。
惠王并未采纳公叔痤的建议,认为乃其病重糊涂之言,没有杀害公孙鞅。公孙鞅知道在魏国难获重用,恰逢秦孝公励招募天下贤士,兴争霸之业,公孙鞅慕名 入秦,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的引荐,得以面见秦王。先后以帝道、王道、霸道说之,均不为所动,最后以“强国之术”打动了孝公,得到信任,并委以左庶长之职 ,命其主持秦国变法,而这也被评价为这是中国底层民众2000多年苦难根源的开端。
在秦孝公在位期间,给予了他能极大的展示自己政治舞台与相应的权利,大刀阔斧地推行变法数十年之后,使秦国一跃成为国富兵强之邦,为其后来吞并六国,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基础。
求利是民之本性,控制民众就应操其名利之柄
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中,关于人性论的讨论主要分为“性善论”和“性恶论”,分别以孔孟和荀子为代表。
不同的是,商鞅在《商君书·算地》写道:人性是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所有种种皆是性之自然。
显然,商鞅相较孔孟、荀子对人性的认识更深刻,不是简单界定人性为善或者恶而是正视自然人性,从人的自然需要和生存需求出发探求人的本性。
商鞅进一步指出权衡利弊、趋利避害是人在社会活动中的本能选择,在《商君书·算地》 中这样描述:“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民生则计利,死则虑名。”人们追求名利甚至不惜“名辱身危”。然而即使“名辱而身危”,人们仍是趋之若鹜,其原因在于“利也”。
《商君书·赏刑》中补充道:“民之欲富贵也,共阖棺而后止。”则对民性之逐利似乎说的更为透彻。
那么何为名利?《商君书·徕民》篇曰:“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简单来说就是富贵、官爵和田宅等。
透彻民之所需,下一步就是加之利用,商鞅主张君主根据民众趋利避害的本性,采用恩威并重并以田宅作为资本来治民,以实现“天下大治”。
“故明主因治而终治之,故天下大治也”《商君书·定分》
商鞅主张因性而为的同时,强调君主要运用“刑赏并举”扛杆调节人的行为取向,《商君书·错法》 曰:“夫人情好爵禄而恶刑罚,人君设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
比如在《商君书·画策》中提到,战争,民之所恶也,那么如何能使民众“乐战”?商鞅的解决办法是:既然民欲是追求富贵,而那就堵塞除战争之外的其他“富贵之门”,使民“必出于兵”并且“闻战而相贺也”,当战功成为民众富贵之独门后,每当面临战争父亲、兄长、妻子送行其子、其弟、其夫,皆曰:“不得,无返。失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商君书·画策》)“是以三军之众,从令如流,死而不旋踵”。商鞅在人之趋利避害本性的杠杆作用下激发出秦民参军参战、不惧生死的积极性,这也是商鞅治世思想的精(缺)明(德)之处。
法令治世
在商鞅眼里“法令”是“治世”的基本方式,《商君书·定分》指出:“法令者,乃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同时,商鞅还强调“立法”应该遵循“宜时”“因世”、“度俗”、“察民”等原则,他指出“法不察民之情而立,则不成治;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
从商鞅早期的政治实践看,《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变法“行之十年,秦地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可见其“治世”思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荀子也曾亲身游历秦国,观其风俗在《荀子·强国》中称赞“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佻,其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观其官吏称“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称“朝闲,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
从荀子的评价中也可见,商鞅之治对增强秦国的软实力和硬实力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治理效果。
国盛兵强,民众皆应夸赞商鞅,为何秦人对商鞅恨之入骨?哪怕商鞅死后,在历史上一直声名狼藉呢?这就不得不提到倾注了商鞅一生心血的《商君书》这一书。
《商君书》与“驭民五术”
谈论商鞅,离不开涵盖了商鞅思想的《商君书》,百姓在这本书中如同草芥、牲口一般,作为国家无下限的血包来使用。
商君书的内容比较庞杂,其核心观点认为“治国之道,务在弱民”,由其衍生出著名的“驭民五术”,这五术分别是愚、弱、贫、疲、辱。
“愚”的目的是让人们成为愚昧无知,且只会工作的生产机器。《商君书》认为人在和平时期,需要努力种田劳作,为朝廷创造财富;在战争时期,则需要上战杀敌,保卫朝廷,而除此之外的一切行为都是多余的。读书会让底层民众启智,知道了太多不该知道的,就会去做一些不该做的,所以商鞅把最早的教科书礼乐诗书定性为亡国之书,总之尽可能地堵塞底层民众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
“弱”可以参考著名的“收天下之兵,注以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绝对的暴力伴随绝对的服从,如若朝廷的武力上限无法提高,那只有把普通人的武力下限降低。所以除了农具之外,百姓被严格限制拥有铁器和铜器。
“贫”的反面是“饱暖私淫欲”,底层民众如果衣食无忧,不但会失去奋斗的动力,还可能滋生危害社稷的想法。于是商鞅便提出尽可能地掠夺底层民众一切的剩余财富,将其困在生存最低下限之内,为此,秦建立了严苛繁杂的赋税制度,不提其他的杂赋制度,光田租和口赋两项加起来就要占一年收成的2/3,所遇底层民众只能终其一生,永守贫困,世世代代按照既定路线做朝廷无使用下限的血包。
而“疲”的具体做法是用繁重的徭役榨干人的体力和精力,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让民无法分心思考更深层的东西,秦在一统天下之后,短短十几年间,完成了多项浩大的工程,动用的人力相当可观。据记载,修长城征用人数40万,筑阿房宫、骊山宫,调用上万人是家常便饭。
“辱”则是由巨大的国家机器对底层民众进行无差别的系统性“羞辱”,税赋地出土的秦简规定,农民在耕地时,眼睛不能乱看,耳朵不能乱听,嘴巴不能乱说,类似蒙着眼睛拉磨的驴,为了进一步加深民对“屈辱”的感知,商君书中还提到应该废除一切物质上的享受,音乐、歌舞、装饰品,最好全部一否了之,彻底将人工具化,“辱”的目的很明确,书中解释,“辱则贵爵,弱则尊官”。
人格上卑微屈辱,没有尊严,则会以官爵为贵,精神上怯懦虚弱,没有生机,便会以实力者为尊。古人只能在上位者面前摇尾乞怜,对其既羡慕嫉妒,又会因为自己未能跻身这一体系而且怜且愿,思想上进一步去维护统治阶级。
《商君书》上所述种种皆属于“残民以厚主”,虽然短期内壮大了秦国,为秦国吞并六国奠定了基础,但也种下了“因什么发财,便因什么灭亡”的果,所以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逆天改命的同时,也注定了秦帝国的短命。
而商鞅在书中写尽了如何操名利之柄视天下人为棋,却忘了执棋人亦是棋,而这个代价也在公元前338年被兑现,秦孝公去世后,商鞅因被公子虔诬告谋反,逃回自己的封地商於,但最终未能逃脱,被秦国的军队捕获,最后死于自己所发明的刑罚——车裂。
教化不足而法有余,天下被其毒
自古以来,后人对商鞅的评价负面多过正面,其中不乏名人,言辞激烈者当属北宋的苏轼。
在《韩非论》云:昔周之衰,有老聃、庄周、列御寇之徒,更为虚无淡泊之言……自老聃之死百余年,有商鞅、韩非著书,言治天下无若刑名之贤,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
苏轼意在将道家的老、庄思想与法家的商、韩学说进行比较,认为前者虽非圣人之道,但不会给天下带来“恶”果;后者主张以刑名法术治理天下,在秦朝实施的结果,不仅导致了陈胜、吴广揭竿抗秦,一代王朝就此夭亡,而且流毒天下,难以肃清其影响。
苏轼认为,秦王朝的失败,根本原因在于“教化不足而法有余”,没有把仁义之道与礼法刑政结合使用,只知以“残忍”的手段治国治民,“举天下唯吾之所为,刀锯斧钺,何施而不可”,以为“杀人”就能让民众顺从。
对于商鞅法制思想在历史上产生的流“毒”,特别是深刻影响了秦朝的治理模式,苏轼在多篇文章中论及并加以强烈批评。
《秦始皇帝论》云:至秦有天下,始皇帝以诈力而并诸侯,自以为智术之有余,而禹、汤、文、武之不知出此也。于是废诸侯、破井田,凡所以治天下者,一切出于便利,而不耻于无礼,决坏圣人之藩墙,而以利器明示天下批评秦朝之以“诈力”“智术”得天下,至其治理天下,则毁坏圣人所制定的礼义,专门用“利器”(严刑峻法)作为治国的根本大法。秦逐渐吞并六国之后的这些做法,显然都是来自商鞅变法传下来的政治遗产。
特别是其用法而不用礼,把圣人最推重的仁义教化全部抛弃,其影响所及,就是国人只知道追逐“求生避死”的一切便利,视礼义廉耻为无用之赘疣。而商鞅变法的重要口号,就是“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甚至把殷王朝的灭亡,归罪于“不易礼”的结果。不仅没把礼当回事,而且认为是完全无用的东西,应该摒弃。
《六一居士集叙》一文,对商鞅等法家人物的学说更进行了尖锐批判:“孟子既没,有申、商、韩非之学,违道而趋利,残民以厚主,其说至陋也,而士以是罔其上。上之人侥幸一切之功,廉然从之。而世无大人先生如孔子、孟子者,推其本末,权其祸福之轻重,以救其惑,故其学遂行。秦以是丧天下,陵夷至于胜、广、刘、项之祸,死者十八九,天下萧然。”
其中值得注意的提法是“残民以厚主”,这是苏轼对商鞅等法家理论学说更加激烈的批判,认为这种学说,主要是对君主有利,而对民众则只会造成伤害。变法唯利是图,为了达到迅速充盈国库的变法目标,推出各种制度,均以逐利增税为主要目的,而这些政策的直接受害者,正是广大社会底层民众,特别是附着在土地之上生存的农民。其变法措施之所以难以赢得民众,尤其是农民的拥护和接纳,根本就在于没有平衡好富国强兵与照顾民众利益的关系。
苏轼认为,商鞅变法的“流毒”,不仅深深影响着秦政权,而且汉朝数百年间也没有摆脱其影响。其中继承商鞅变法最典型的例证,就是桑弘羊在国家垄断经营盐铁方面的生财之道。
《史记·平准书》及《汉书·食货志》均记载了汉武帝任命桑弘羊为治粟都尉主管天下盐铁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其效果是“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这是本于商鞅变法鼓励耕织本业而抑制工商末利的思路,而将其充分发挥,让国家获得农产品、盐铁等物资市场经营的全部利润。汉昭帝继位以后,令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数十位贤良文学之士辩论武帝的盐铁专营政策利弊得失,史称“盐铁之议”。
根据后来桓宽整理成书的《盐铁论》内容,其中有《非鞅》一篇,可以看出桑弘羊与以儒生为代表的文学之士对商鞅变法的截然不同态度。儒生们完全不赞同桑弘羊对商鞅变法“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功如丘山,名传后世,世人不能为,是以相与嫉其能而疵其功”的高度评价,指责商鞅“弃道而用权,废德而任力,峭法盛刑,以虐戾为俗,欺旧友以为功,刑公族以立威,无恩于百姓,无信于诸侯,人与之为怨,家与之为雠”。
他们的目的,在于通过贬斥商鞅变法以制止桑弘羊的垄断专营政策。王安石的熙宁变法,更在此基础上向农民放贷取息,以增加国库收入。所有这些做法,都被苏轼认为在与民争利,所谓“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都是桑弘羊欺骗汉武帝的。他引用司马光的话说:“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侵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也。”
尽管商鞅被车裂,生命被终结,但是商鞅变法的核心内容并没有因商鞅被车裂而终止,而《商君书》之后也被列为禁书,但是并不妨碍历代执政者继续沿用此法,矢志不渝地以“弱民”之手段追求“富国强兵”的目标,让“驭民”“愚民”的手段在之后延续的几千年封建统治中层出不群。因此说商鞅变法拉开了持续奴化、工具化底层人民近2000多年苦难的序幕也未尝不可。
不知死于自己所创的刑罚——车裂的商鞅,是否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意识到他也是一枚棋子,如他书中所描述芸芸“贱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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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cheng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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