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伦理:隐私权和保密性
中原焦点解决团队高级五期 讲师第13期 贺变丽坚持分享第2400天 2025—1—19
心理咨询开始前,咨询师有责任向寻求专业服务者说明工作的保密原则及其应用的限度、保密例外情况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保密例外的三种情况:
1.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他人的严重危险
2.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犯或虐待
3.法律规定需要披露的其他情况。
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寻求专业服务者的合法监护人、可确认的潜在受害者或相关部门预警,遇到上面的第三种情况,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并按照最低限度原则披露有关信息,但需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正式文书,并要求他们注意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以透露的信息量最少为原则)。
心理咨询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专业伦理规范,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创建、使用、保存、传递和处理专业工作相关信息(如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等)。可告知寻求专业服务者个案记录的保存方式,相关人员(比如同事、督导、个案管理者、信息技术人员)有无权限接触这些记录等。
咨询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在案例探讨和教学、科研、协作中采用心理咨询或治疗案例,应隐去可能辨认出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相关信息。在教学培训、科普宣传中应避免使用完整案例,如果有可辨识身份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家庭背景、特殊成长或创伤经历、体貌特征等),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当事人隐私。需进一步说明的是必须杜绝用微信的方式传输来访者的任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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