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12

【原文】

1.12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 ,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名家品论语】

实际上孔子既是礼的继承者,又是礼的改革者,只不过他不像其他激进的改革者那么冒进,采取全盘否定或整个抛弃的方法罢了。他采用的是礼与“仁”结合的方法。本来,礼的主要内涵就是两方面的,一是区分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使之有差别;二是协调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使之更和谐。前者重在“分”,后者重在“合”,后者的核心就是一个慈爱仁厚之心,只是这一面始终没有被足够地认识和使用,而孔子则以“仁”这一概念使后者有了坚实的心理基础,加强了礼的协调功能,使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转向充满温情的人际关系,也使礼的两面功能都得到了充分运用。

——葛兆光《中国经典十种》

【题解】

这段话讲的是治国之道,强调礼乐相济为用。“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准则。《礼记·中庸》写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礼的推行和应用要以和谐为贵,但并不是要为和谐而和谐,礼是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具体表现,脱离了社会秩序和规范的和谐是行不通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社会是有等级差别的,秩序和规范是必要的。所谓先王之道,就是西周以来行之有效的礼乐制度。但到春秋时代,这种社会秩序和规范开始破裂,臣弑君、子弑父的现象已属常见。对此,有子提出“和为贵”的主张,又指出不能为和而和,要以礼节制之。可见有子提倡的“和”并不是无原则地调和,这是有其合理性的。在历史上,凡是要加强社会秩序的时候,有子的这种思想都会受到重视。

“和”是儒家倡导的伦理、政治和社会准则,但不能为和谐而和谐。

【注释】

①先王之道:指的是古代圣王治国之道。

【译文】

有子说:“礼的功用,以遇事做得恰当和顺为可贵。以前的圣明君主治理国家,最可贵的地方就在这里。他们做事,无论事大事小,都按这个原则去做。如遇到行不通的,仍一味地追求和顺,却并不用礼法去节制它,也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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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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