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法院不予支持: (1)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 兑付国债、 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给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 法院不予支持: (1) 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 兑付国债、 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 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