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人知晓的清晨,我们弄丢了那个唱情歌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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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晾衣服时,洗衣机还在嗡嗡震颤。手机在茶几上亮起的瞬间,像一片落叶跌进池塘。那个总把衬衫纽扣系到最顶端的男人,变成了一行没有温度的文字。

晾衣架上的水珠滴在脚背上,突然想起十五年前学校后门的音像店。那时他的《爱爱爱》像枚薄荷糖,在粘稠的青春期里化开清爽的涟漪。

我们挤在试听区的塑料凳上,分食同一副耳机,听见钢琴声从纽约黑人教堂飘到上海弄堂,裹着红豆沙的甜味。

2005年的华语乐坛正经历着最后的黄金时代。

周杰伦在《十一月的萧邦》里弹奏肖邦夜曲,林俊杰唱着《一千年以后》的科幻情诗,而方大同抱着二手市场淘来的Fender吉他,把布鲁斯音符浸泡在东方的晨露里。

他的情歌里没有声嘶力竭的控诉,也没有故作深沉的沧桑,像老茶客用紫砂壶冲泡的凤凰单枞,初尝清淡,却在喉头留下绵长的回甘。

2007年的《三人游》在校园广播里响起的那个下午,物理课刚讲到多普勒效应。少女们把歌词抄在草稿纸边缘:

有些话你选择不对他说

你说某种脆弱

我才感同身受

那些在MP3里反复折叠的旋律,教会我们爱不仅是烟花绽放的瞬间,更是暗流涌动的潮汐。

当同龄歌手还在用高音轰炸听众的泪腺时,他选择在副歌部分埋下克制的颤音,如同深夜便利店收银员擦拭关东煮锅具时,金属漏勺与玻璃柜台轻轻碰撞的声响。

记得毕业散伙饭那夜,KTV里有人点了《特别的人》。二十几个醉醺醺的年轻人突然安静下来,看MV里穿白西装的方大同在黑白琴键上跳跃。

有个总爱穿连帽衫的男生突然捂住脸,泪水从指缝渗进校服袖口的螺纹。后来才知道,他暗恋的女孩正在隔壁包厢合唱《梁山伯与茱丽叶》。

那天我们还没学会告别,却在他的转音里提前尝到了成年世界的况味——原来最痛的别离往往不需要哭喊,就像《橙月》里那句"我永远记得你 眼中的向日葵",盛开时有多灿烂,凋零时就有多寂静。

当整个行业陷入数据狂欢的年代,他依然保持着每月去油麻地教堂唱诗的习惯。

有歌迷曾在轩尼诗道撞见他背着吉他等叮叮车,发梢沾着细雨,像从老式黑胶封面走出来的剪影。

某次颁奖礼后台,记者发现他在休息室读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扉页上写着"音乐是我的天命"。

2013年某次商演,主办方要求在舞台中央升起巨型LED玫瑰。他轻声拒绝:"我的乐队就是最好的舞美"。

那天他穿着磨白的牛仔衬衫,用1963年的吉他弹奏《千纸鹤》,让电子合成的烟花在真实的音符前黯然失色。

在这个连民谣歌手都要在间奏插入汽车广告的年代,他固执地守护着音乐的贞洁,像京都金阁寺的扫地僧,日复一日拂去商业化的尘埃。

2016年的《JTW西游记》本该是他加冕王座的时刻,他却选择在专辑内页用毛笔抄写《心经》。

有乐评人说这是故作姿态,直到某次电台访谈,主持人问起缘由。他扶了扶黑框眼镜:"小时候妈妈教我,做音乐前要先学做人"。

这句话让导播间突然安静,监视器的蓝光打在他微微卷曲的发梢上,恍如圣像画里的光晕。

去年深秋整理旧物,翻出压在箱底的《未来》专辑。

CD放进车载音响的刹那,《Love Song》的前奏像一扇任意门,带三十岁的我撞见十七岁的自己。副驾驶座上熟睡的婴儿忽然皱眉,或许在梦里听见了妈妈少女时代的心跳。

去年深秋整理旧物,翻出压在箱底的《未来》专辑。

CD放进车载音响的刹那,《Love Song》的前奏像一扇任意门,带三十岁的我撞见十七岁的自己。副驾驶座上熟睡的婴儿忽然皱眉,或许在梦里听见了妈妈少女时代的心跳。

此刻窗外泛起蟹壳青,第一班电车碾过城市的褶皱。我打开播放列表,让《南音》的钢琴声漫过厨房瓷砖。

牛奶渍在池底凝成月牙白,恍惚看见那个戴黑框眼镜的青年,在五线谱上写下最后一行休止符。


方大同,今天我们不谈论死亡。

让我们再听一遍《红豆》,就当是某个平行宇宙里,你只是提前完成了人间的即兴演奏。

那些被你小心收藏的悸动与叹息,终将在无数个潮湿的深夜里,继续为迷路的人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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