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 “捉迷藏”,业主权益何处寻

上午闲暇之余,我突然想起前几天打算翻阅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的事儿,便找出资料袋,打开细细翻看。然而,我并未找到社区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复印件,仅瞧见一份草稿,上面既没有社区物业的公章,也没有签订日期。

于是,我下楼前往物业公司,找张经理索要一份合同,准备扫描留存。可直到扫描到最后一张,我才发现这份合同既无公章,日期也未填写。张经理表示会找公司老总再复印一份给我。但随后,他却告诉我,老总只允许我看扫描件,严禁拍照。这可真让人匪夷所思,作为业主,小区与物业签订的合同理应公开透明,如今物业却这般限制,实在不合理。

我将此事告知原业主委员会主任老刘,想听听他的见解。他自然也认为物业公司此举属于侵权行为,建议我向社区反映情况。说起这事儿,其中还有隐情。当初,社区并不希望我们小区现有业委会班子继续留任,他们觉得老刘凭借多年行政管理经验,在维权方面手段老道,而我们业委会班子成员又以他为核心,针对开发商遗留的诸多问题,频繁向社区、街道办等相关单位反映,让他们应接不暇,觉得难以管控。正因如此,在换届选举时,社区用尽手段阻挠我们业委会现有班子连任。再加上业委会内部部分成员自身素质欠佳,最终导致换届选举未能成功。

我虽明知向社区反映可能无济于事,但还是决定尝试一下。毕竟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本就负有监督管理之责。我先与前届业委会成员孙姐沟通,可她满心灰心,根本不愿意再过问此事。我又联系了另一位业主代表,同样遭到拒绝,对方也不想参与。如此一来,向社区反映情况这件事,我也只能无奈放弃。

身为前届业委会成员,我内心十分矛盾。一方面,我不希望小区陷入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的混乱局面;另一方面,对于物业公司只允许我查阅合同,却不准拍照的作法,又感到十分气愤。然而,若我贸然与之对抗,一来小区管理本就困难重重,物业公司或许也有自身的难处,闹大局面更难以收拾;二来经历上次业委会改造风波后,人心已然涣散,无人与我并肩作战;再者,闹得太僵也确实没有什么意义。毕竟现在小区还有物业维持管理,要是把物业逼走,小区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

思来想去,我觉得目前也只能通过不交物业费来表达我的不满了。既然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连物业合同都不出示,那我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并不知晓这家物业公司签订过合同。况且,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本就不达标,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也在情理之中。至于小区未来会走向何方,我实在无能为力,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经过对今天这件事的复盘,我不仅证实了原本心中的一些想法,思绪也变得更加清晰。这让我在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情况时,有了更为笃定的应对之策,内心也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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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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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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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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