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去何从:我刚递交了辞职信,新公司却撤销了Offer

一朋友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了几年,虽然工作不算太差,但他一直觉得自己的潜力没有被完全发挥出来。最近,他一直在寻找新的机会,希望能找到一份更有挑战性、薪资待遇更好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周前,他收到了一家心仪公司的Offer。那家公司是行业内的佼佼者,朋友对这份工作期待已久,Offer的到来让他激动得几乎睡不着觉。

他很快和新公司的HR沟通了入职细节,双方约定两周后正式入职。朋友心里踏实了不少,于是他鼓起勇气,向现在的公司提出了辞职。领导虽然有些不舍,但还是理解了他的决定,并同意他在两周后正式离职。朋友开始憧憬新工作的美好前景,甚至为了面试新公司,还专门买了新衣服、打印了简历,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然而,生活总是喜欢在不经意间给人来个“惊喜”。今天,本该是朋友入职新公司的日子,可一大早,他的手机就响了起来。电话那头是新公司的HR,声音听起来有些支支吾吾:“真是不好意思,公司这边突然有了一些变化,你那个岗位暂时取消了,我们可能没办法继续招聘了……”

朋友一下子懵了,大脑一片空白。他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才敢相信这不是一场噩梦。他越想越觉得憋屈,自己为了这份工作付出了这么多,却换来这样的结果。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可转念一想,这明明就是新公司的责任。他提前从原公司离职,就是为了能顺利入职新公司,现在新公司单方面取消Offer,他不仅失去了新工作,连原来的工作也保不住了。

朋友心里的委屈和愤怒无处发泄,于是决定找新公司讨个说法。他联系了新公司的HR,要求对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赔偿。HR在电话里一直道歉,但始终没有提到具体的赔偿方案。朋友知道,自己不能就这样算了,他开始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

律师告诉他,offer的法律效力是“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达到受约人时生效,如果公司单方面撤销offer,因此造成了损失,需要承担赔偿。新公司单方面撤销Offer,属于缔约过失责任,需要承担由此给朋友带来的损失。这些损失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朋友因为提前离职而失去的收入。他原本在老公司还有两周的工资,甚至还有一些项目奖金可以拿到,但因为新公司的Offer,他提前离职了,这些收入就这么没了。

其次,为了面试新公司,朋友还花了不少钱。他买了新衣服、打印了简历,还专门打车去新公司面试,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再次,因为新公司突然取消Offer,朋友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没有收入,他需要重新找工作,这段时间的经济损失也应该算算。

最后,这件事给朋友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他原本满怀期待,却遭遇了这样的变故,那种被欺骗、被辜负的感觉让他夜不能寐,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这种精神损害也可以要求赔偿的。

朋友没想到,自己一心向往的新工作,最后却成了一个大麻烦。他开始反思,职场上真的充满了不确定性,有时候你以为的“机会”,可能只是一场空欢喜。但朋友也明白,遇到问题不能退缩,他要为自己争取一个公正的结果。

有人劝他算了,说职场就是这样,不如早点放过自己;也有人支持他,说不能让公司这样随意践踏求职者的权益。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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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ha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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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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