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小伙痴恋36岁大妈,倾尽所有同居31年,最后被无情扫地出门!
有时候,爱情真的能让人变得盲目,甚至是“无脑”。重庆一名刘先生,用了31年的时间,把自己活成了一场笑话——他跟女友同居三十多年,房子、车子、存款全在女方名下,女友去世后,他居然被女友的儿子直接扫地出门,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这事儿一出来,网友们炸开了锅:“活久见,恋爱脑能这么惨?”、“这不就是现实版的‘养儿防老’,但养的不是自己的儿!”

当年风华正茂,偏要爱个“半老徐娘”
时间倒回到三十多年前,刘先生20岁,年轻气盛、风华正茂,按理说应该谈个同龄小姑娘,恋爱结婚、生儿育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他偏偏看上了一个36岁、还没离婚的女人。更要命的是,这个女人不仅已婚,还有个儿子。
但爱情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让人没道理。刘先生义无反顾地扑了上去,一心一意要跟这位大姐姐过日子。他觉得,自己是真爱,女友也是,因为她的婚姻不幸福,丈夫出轨在先,他不过是“英雄救美”罢了。
只是,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不太“正规”。两人没有结婚证,财产全登记在女方名下,刘先生还把工资全部交给女友管理,美其名曰:“她比我大,更懂得持家。”
当年那个风韵犹存的女人,陪着刘先生度过了青春年华,而刘先生呢?不仅帮她把儿子养大,还成了个“住女方家、花女方钱”的标准“半老男人”。
恋爱脑的尽头,是被扫地出门
这一切,在女友去世后,瞬间变了味。
女友的儿子,一点没把刘先生当“半个爹”看待,直接一句话:“房子是我妈的,车子是我妈的,钱是我妈的,你是谁?”然后就把刘先生赶了出去。
刘先生这才后知后觉,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最后换来的是一纸空白。没有结婚证,没有财产证明,没有法律保护,他在这个“家”里,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更扎心的是,女友竟然可能根本没跟前夫离婚!换句话说,刘先生可能连“男小三”都算不上,顶多是个陪伴多年的“老工具人”。

法律说:你太天真了
刘先生想讨个公道,但律师一句话直接把他打回现实:“财产在女方名下,你想分,得拿证据。”
可问题是,刘先生年轻时“心甘情愿”,钱全是直接转给女友的,既没写借条,也没留凭证,现在说是共同财产,谁信?
更别提,如果女友确实没离婚,那他们的关系在法律上可能都属于“非法同居”,别说分财产,甚至还可能涉及重婚问题。
这一刻,刘先生才终于明白,原来自己苦心经营的31年,居然什么都不是。
“恋爱脑”们,给自己留条后路吧!
这事儿一出,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人心疼他:“毕竟付出了31年,太惨了。”但更多人觉得:“这不就是自作自受吗?”
其实,很多男人对感情也会有“恋爱脑”,特别是对比自己年长、经历复杂的女人,总觉得自己是“救世主”,愿意倾尽一切去爱她、帮她、照顾她。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没有法律保障的爱情,最后只能成为一场笑话。
所以,奉劝所有沉浸在“恋爱脑”中的人:
谈恋爱可以,结婚证一定要领。
别觉得一纸证书无所谓,它可是保护你权益的最关键凭证。
财产要有自己的名字。
不管多信任对方,房子车子存款,至少要有你的一份。
别做不切实际的牺牲。
你以为的“无怨无悔”,到头来可能只是一厢情愿。
刘先生的教训已经够惨了,希望后人别再重蹈覆辙。否则,到头来不仅输掉了青春,还得不到任何回报。你说,图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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