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饿死在城市里,也不回农村
28岁的表妹在深圳打工回来了,回来的原因是家里催婚,当回来的第二天,就有媒婆登门给她介绍对象,甚至有一个媒婆一下子给她介绍了三个男孩子让她挑一个。家里父母也急着让她赶快挑一个,把终事大事定下来,好了却他们的心事。
表妹在深圳打了好几年的工,也算个见多识广的人了,有点心高气傲,衣着时髦,这段时间给她介绍了不下二十个男孩子,她一个都没看上。
于是村里人都看她不顺眼,明面上不说,但背地里私下议论。你看那个谁谁谁穿的那衣服都是城里人穿的,说话都不说咱农村话了,咱真看不惯,都二十八岁了,还没找到婆家,是不是她自身有什么问题,村里人看她就像个怪物似的,父母也跟着抬不起头来。就这样一个好端端的大龄青年却在农村被看成了另类。
说实话我真的不喜欢农村。在农村你必须活在世俗的眼光里,根本无法做自己,大龄青年不结婚是怪物,有好工作不做是怪物,办点事也难办,因为在那个小圈子里,有权有势的就那几个人,他们会把鸡毛当箭,很容易办的事,为了彰显自己的威严,他们也会让你多跑几趟腿,甚至你开个小店,没有关系连营业执照都办不下来。
而在大城市就不一样了,三十岁不结婚正常,好工作辞职正常,去某局某厅办事,他们会把你尊为上帝,热情地招待你,办事效率高,因为他们怕一不小心得罪了你而被投诉。
大城市虽会让你望而却步,但输的心服口服,可以让你做一个真正的自己。而农村会让你活的无可奈何,必须活在世俗的眼光里,根本无法做自己。
所以我宁可饿死在城市里,也不愿回农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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