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斗气车涉嫌什么罪名
近日,上海的一座高架桥上,两辆车互相斗气发生碰撞,其中一辆车被撞后骑跨在高架护栏上,险些坠落。驾车行驶在道路上,难免遇到插队等让心情不爽的情况。如不能心平气和对待,路怒症发作造成损害,不仅要承担交警处罚和民事赔偿,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借此案例,分析一下开斗气车会承担什么样的刑法后果。
有人认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当然属于交通肇事罪,但因为斗气故意造成的事故应该排除在交通肇事罪之外。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当事人故意违反交通规则,但不希望交通事故的发生或侥幸认为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人追求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其主观心态就不是过失,就不满足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开斗气车,根据当时当场的情形、行为和后果,可能构成不同的罪名,常见的有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驾驶罪的行为表现有四种,分别是:追逐竞驶;醉驾;营运车辆超载、超速和运输危险品违反规定。如果车辆双方在有限速的城市道路上超速行驶,并相互别车,就属于追逐竞驶的情形。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者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不要求必须产生车辆碰撞的后果,只要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就可以构成犯罪。
因为车辆行驶在城市道路上,所以开斗气车不仅是两辆车之间的事儿,也会影响到道路上通行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如果开斗气车严重影响到了其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可能对不特定人造成损害,对现场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则这种行为就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以上海的这起事故为例。两辆车从行驶速度和行驶距离来看,应不属于追逐竞驶情形,并且双方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不建议以危险驾驶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对蓝车司机,因其故意撞车造成黄车财产损失,如果损失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应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对其进行处罚。黄车司机,虽不构成犯罪,但事情因其不冷静而起,建议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对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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