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字节跳动打官司
8月份的时候,我忽然收到一条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短信,说我被字节跳动告了。字节跳动可是现如今的宇宙第一大厂,旗下有今日头条、抖音、西瓜视频等等多款国民级应用,我怎么得罪这家巨头了呢?
我的微博里涉及到很多公司和名人,接到律师函不是第一次,但真正成为被告还是第一次,更让我不知所措的是:我完全不知道是因为哪一条微博。
第二天我收到了法院通过EMS寄来的传票,才知道是因为这条微博。
当下的反应是愕然,因为微博的敏感词机制,只要提到竞品的关键词,就会被限流,所以尽管我名义上有30万粉丝,但真正能在自己的时间线上刷到这条微博的人是极少的。因为我从来不在意数据,所以也从来不规避敏感词,但万万没想到被告了,尤其是这条微博的转发只有1,评论只有2。并且同样是因为敏感词,有一条评论还被系统屏蔽了,所以点赞数也只有1,整体有效互动数(点评赞)只有3。
我看了下关于这条微博引发的诉讼时间线:首先,字节跳动通过私信联系我删除,被我拒绝;然后,他们给微博发投诉电子邮件要求删除,被拒绝;然后,他们给微博快递了律师函要求删除,被拒绝。
最后,他们决定起诉我和微博。
字节跳动首先是认为我引用的图片是谣言,这是引发起诉最重要的因素。这张图片并非我原创,而是我在网络上下载的,我的配文里主要想说的也是字节跳动的媒体平台算法机制,并没有对图片的内容进行肯定或者否定。
字节跳动的态度很强硬,拒绝调解,索赔十万元,并且要求我和微博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我只能应诉。
我首先寻找了我引用图片内容的出处。好险,大概是因为字节跳动的律师四处出击,那张图片在网络上已经很难找到了,但还好:1.我引用的图片上还有其他博主的水印;2.我找到了图片中内容的其他来源,并且发布时间早于我的微博发布时间。
我一开始因为传票的事有点烦躁,尤其是我对象多次嬉皮笑脸地吓唬我说:“准备赔十万喽!”我对象平日里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件事上会这样表现。接传票上法庭,无论是任何人第一次遇到这种事都会有点无措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能帮上忙,也应该不要添乱吧?
还好后来我对象说如果官司真的打输了要赔十万块,愿意用自己的私房钱帮我出这十万。
网络侵权的官司我虽然是第一次打,但并不陌生,以我发的那条微博的影响力来看,即使是官司输了也不用承担多大责任,何况还未必输。
在正常情况下,微博官方在接到律师函之后都会删除有争议的内容,我之前也多次被管理员通知删除微博,包括拼多多、吴亦凡、张杰、肖战等。这次微博接到网络投诉以及律师函都没有删除那条争议内容,大概也是认定了字节跳动不会因为这样一条传播范围非常有限的内容而走法律途径。
我首先登陆了互联网法院的后台,提交了我采集到的证据,并且填写了应诉状,主要内容是:1.图片内容非我原创,我只是转载;2.我的文字内容并未对图片内容做出表态;3.传播范围有限。
很快就到了开庭那天,字节跳动方面派了一个律师,微博派了俩律师,法院方面有一个法官和一个书记员,加上我总共6个人,我用微信小程序远程参加网络开庭。
字节跳动的律师非常强悍,但也只是像复读机一样说我是金V用户,影响力巨大。被她说的次数多了,我都恍惚了,觉得自己真的“影响力巨大”。
字节跳动的律师说我的文字内容称“头条系的内容平台,就像是媒体界的拼多多”这句话对他们公司造成了贬损。法官都愣了,连问两遍“像拼多多怎么了?”律师有点语塞但还是硬说:因为拼多多的口碑很不好。我当场就笑出来了。
字节跳动的律师提供了很多证据,证明他们旗下的内容平台美誉度很高,而微博的律师也提供了很多证据,证明字节跳动的内容平台低俗。法官说,这些都不用说了。
庭审可能持续了一小时左右,大部分时间是我和字节跳动的律师在说话,微博的两个律师好像全程不在状态,法官问他们的问题中有两个关键的都没有答出:1.金V是什么意思?2.涉事内容是什么时候删除的?
我回答了金V的规则:30天内的账号内容总阅读量超过1000万就是金V,这是一个动态的数据,如果少于1000万,就不是金V了。
法官又问微博的律师,我发微博的时候是金V吗?律师说要去查一查。
我其实也忘记了这一个小时都在吵些什么,只是觉得很荒谬,我们6个人为了一条转评赞个位数的微博内容浪费了这么多时间。
最近判决书下来了:判决书生效之日起,我在自己的微博上向字节跳动道歉,并且承担诉讼费400元中的350元,微博承担50元。
驳回字节跳动的其他诉讼请求。
来源: 陆景开 神勇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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