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了!
7月1日正好是我日更1100天的日子,这天晚上收到简书社区管理员发来的简信,称本人违反了POC榜单规则,给予禁止点赞30天的处罚。正在不明所以,随后任真在《对于用户文章字数不够800字上榜的处罚》一文的评论区@了我,才知是《简书点滴之一》和《简书点滴之七》两篇小文居然上榜了。
通常,我的文章都不会低于800字,因为最近一日两更,中庸系列文章是主文,其他随笔都是附文,意到即止。而且我特意把附文发表在主文之前,朋友点赞的时候一般都是选排在最前面的一篇,而且两篇文章上榜的可能性相对降低,所以一时大意了。其实800字是举手之劳,如此结果,一是偷懒,一是大意,好像简书已经许久没有发布处罚公告了。这一次正好撞在枪口上的名单中,看到了好几位老朋友。
感到晦气之余,倒可自嘲自慰一下。
唐朝诗人祖咏赴长安参加会试,题目是《望终南山余雪》,要求作一首六韵十二句的五言律诗,祖咏写下“终南阴岭秀,积雪浮云端。林表明霁色,城中增暮寒”四句二十个字便搁笔交卷了,考官提醒他不符合考试要求,祖咏坚称“其意已尽”。虽然祖咏的这首小诗成为了千古名句,但是他也只能名落孙山。
我的这两篇小文旨在普及简书基础知识,为简书鼓与呼,不想却因为违反有关规则,而遭受简书的处罚,这是程序正义高于实质正义的典型案例,形式高于内容,这就是现代社会的规则治理准则。我虽然向来对此持保留态度,但现实情况就是这样,从管理角度讲,形式管理,成本比较低,可制定明确的统一标准,可执行性比较强,因而效率比较高。而实质管理较难建立量化的标准,即使有这样的标准,也需要专业队伍介入进行主观判断,因而管理成本过高,可行性比较差。总之,现实生活中,我们总是选择合适的,而不是最佳的。
所以,我坦然接受了简书的处罚。简书处罚公告称,对我的处罚原来应该是禁止点赞和禁止发文各15天,考虑到我正在日更,故改为单处禁赞30天。日更对我来说,已经形成习惯,因此所谓的日更多少天,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形式,至多有一个仪式感,但对我来说,实质意义不大。因此,虽然处罚将会中断日更记录,但于我而言,是可以接受的,我不会因此而感到遗憾。而且1100也是个不错的数字,容易记忆,且具有警示意义。形式日更断了,实质日更不会断。
于是,发简信给任掌门,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请求按原处罚标准执行,最终得偿所愿。
如今,15天过去了,我又回来了,虽然,其实我一直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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