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修辞手法2:比喻
二、比喻。
用一种事物或情境来比方另一种事物或情境的修辞方式。
1.修辞效果:
①使表达生动形象,具体可感。
②使表达通俗易懂,便于理解。
2.比喻的分类:
①明喻。明喻一般都用“犹”“若”“如”等词语加以表明,很容易辨别。例如: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孟子·梁惠王上》)(“犹”,好像,好比。)
②暗喻。暗喻没有比喻词,直接表述,我们阅读时要把它当作比喻来看待,才能真正理解作者的本意。
例1: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何辞为?(《史记·鸿门宴》)(“刀俎”喻项羽一方,“鱼肉”喻刘邦一方,形象化地说明了敌强我弱的形势。)
例2:曹公,豺虎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判断句,谓语部分为比喻。曹操就像豺虎一样。)
③借喻。不说出本体,把喻体直接用在本体应该出现的地方。例如:缲成白雪桑重绿,割尽黄云稻正青。(王安石《木末诗》)(“白雪”喻“蚕丝”,“黄云”喻“稻谷”。)
④博喻。就是连续用很多比喻句来说明同一事物,其中也有明喻、暗喻之分。
例1:有如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苏轼《百步洪》)(四句明喻连用)
例2: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贺铸《青玉案》)(三句暗喻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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