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员工是否可以休法定年休假?

试用期是为了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相互了解和适应的阶段,在实践中,一般很少公司会允许试用期内的员工休年假。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当享有上述全部的劳动权利。

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否可以休法定年休假,要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第一,劳动者是否已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这是劳动者可以享受法定年休假的大前提);

第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的规定,劳动者休法定年休假还要看用人单位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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