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助力“百千万工程”,促进实现城乡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发展新兴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要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诸如此类的文件都印证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为什么要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习近平总书记在《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一书中说道:加强集体经济实力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这样的说法和我国现在城乡差异化的现状息息相关。目前,农村在人才、经济、公共服务等方面与城市还存有较大差距,农村现存大量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公共基础设施薄弱的桎梏,都需要发展集体经济来破解,毕竟集体经济的核心职能之一就是再分配。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村集体把握“增收”效能,再分配给集体成员,为其提供有利收益及福利保障,不仅让村集体、村民都富起来,更是最大程度地提升了农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满足感。
小村庄如何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一是“清家底”。村委通过清算现有集体土地,与村民协商归还集体土地的方法,牢牢把握村内所有集体资源资产,再以出租、投资等方式最大化利用集体资源,赚取经济效益,不断将历史遗留问题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最佳动力。实际上,在清算村集体用地的过程中,会遭到一部分村民的反对,但党员先锋带头、善于化解矛盾、“曲线救国”也不失为一种好方法。集体土地真正的权属是整个村集体,当村民对归还集体土地呈反对意见时,村委会发动村内党员及乡贤前辈,共同与村民协商,为村民科普“统”“分”关系,补充签订“集体用地出租合同”,明晰双方债权关系,这样的做法不仅是明确了村集体土地的最终权属,更是使村集体权益得到了保障。
二是“找能人”。资金把握在手中但不会用怎么办?云门村的答案是,找乡贤、找能人领办和发展集体经济,聚集县镇村资源资本。村长领办的合作社就是一个好例子,原本合作社的成立并没有想到发展集体经济,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村委和合作社领办人意识到利用租赁的集体用地延伸产业链、培育本土人才、吸引返乡人才,才能在减少建造成本的基础上,以人才聚集资源、创新发展合作社产业,在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合作社的收益也自然水涨船高。
三是“找差异”。近两年来的乡村振兴中,可以发现部分乡村发展的路径已不同程度出现产业同构与同质化竞争现象,例如一些镇域内村委会发展草莓产业,不同村委种植的品种大差不差,导致客流资源打架,形成同质化竞争现象,不利于经济的长久性提升。一些村委准备将园区对面的集体用地统合打造成草莓园二产加工厂,延伸产业链,实现新产品的差异化、新生产方法的差异化、新市场的差异化和新资源的差异化,突出“生态”“环保”的绿色种植生态优势,打响草莓品牌。
在集体经济的发展中必定离不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监管,只有党员动起来了、村委这个集体组织“统”起来了,在发展各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过程当中才能让“分”变得更加和谐,通过集体资金分配实现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云门村选调生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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