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虎和贤内助(神州游之143)
千禧年我去皖南旅游,最后来到旌德县江村。江村是江泽民的祖居地,村头的广场上立有江泽民父亲江上青的塑像,江氏宗祠里供奉着历代祖先的牌位。与江氏宗祠隔几条巷子,有一个大院落,青砖黛瓦,是江冬秀的故居。
江冬秀是胡适的结发妻子,一个小脚女人。江冬秀出生名门,外祖父皇榜探花,官至翰林。江冬秀的父亲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不送江冬秀进学堂,江冬秀大字不识几个。
江冬秀的舅妈是胡适的姑婆,两家算是不出“五服”的亲戚。
胡适是绩溪县人,早年䘮父,在家乡读了几年私塾,去上海求学,由于成绩优异,被聘至华童公学教书,后赴北京参加留美考试,以国文100分的满分成绩名列第一,同年八月,乘船去美国,进入康奈尔大学习农科,之后广渉群学,获得36个博士学位。
胡适是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历任北大教授、校长,与陈独秀、李大钊主办《新青年》,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第一个提出用白话文写作,被称为“中国白话文之父”。
提起胡适,人们只知道他是一个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显赫地位的人,而对于他的私生活 ,人们津津乐道的是他娶了一个大他一岁属虎的小脚女人。胡适属兔,”兔子怕老虎”一时成为人们酒后茶余的美谈。一个仄声中外的大文豪娶了一个乡村小脚女人,成了民国史上“七大奇事”之一。胡适不仅屈从于封建包办婚姻,而且被号称“胭脂虎”的太太搞得服服帖帖,成就了民国史上唯一一桩善终的包办婚姻,两人相亲相爱,白头到老,古今中外,绝无仅有。
怕太太的胡适,在文人圈里经常调侃自己,戏言男人要“三从四德”。
太太主张要听从,
太太出门要跟从,
太太命令要服从。
夫人批评要听得,
夫人打骂要忍得,
夫人花钱要舍得,
夫人出轨要容得。
有朋友寄来几枚铜钱,上面铸有“PTT”的字样,胡适开玩笑说,我们几个怕老婆的人成立一个“怕太太协会”,这铜钱正好可以做我们的徽章。
江冬秀性格暴烈,遇事果断,从北京到台湾,再到美国,她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操持家务,侍奉婆母,关爱丈夫,抚养儿女,贤淑能干,堪称一个“贤内助”,“胭脂虎”和“贤内助”在她身上得到完美的统一。
一天,胡适的母亲去绩溪胡适的姑婆家走亲戚,从上海回家度假的胡适也一同前往,正巧江冬秀的母亲也来看望舅嫂。江冬秀的母亲一眼就看中了眉清目秀、英俊聪明的胡适,想要把女儿许配给他。
胡家家道中落,胡母觉得门庭不当,而且,女方大,男方小,女方属虎,是个“母老虎”,拒绝了婚事。求婚心切的江母托人千番游说,万般耸恿,又在灶王爷神龛前求签,请瞎子算命,最后的结论是“天生良缘”、“虎兔和美”,在胡适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家草草订了婚。
1917年,胡适已经离家十三年了,在美国,他与一个名叫韦莲斯的姑娘热恋 ,对于母亲一个电报接一个电报催他回去完婚,陷入两难之中。一方面,韦莲斯是他的灵魂伴侣,他舍不得离开她。另一方面,胡适有着严重的恋母情结,母亲守寡十多年,全部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他不能伤了母亲的心。在此之前,胡适曾修书母亲,提出解除婚约,遭到母亲的极力反对。此时,江冬秀虽然没有和胡适成婚,但为了照顾病中的寡母,她提前入住了胡家,而且尽忠尽孝,深得胡母好感。想到江冬秀种种的好处,胡母使出了“以死相逼”的杀手锏。从小就孝顺母亲的胡适只得依从母命,回国完婚。他写道:
“旧约十三年,
环游七万里。”
胡适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心爱的韦莲斯,乘船回到家乡,第一次见到江冬秀。
婚礼上,接受过新思想熏陶的胡适提出:不磕头,不拜堂,按西方的仪式举行婚礼。这让胡适的母亲犯了难,毕竟千百年来的风俗岂能擅越!但江冬秀却不以为然:不就是个仪式嘛,随便啦!早在婚礼前,江冬秀听说胡适是个有新思想的人,就率先放开了曾经果得小小的小脚,只要能够结婚,一切形式都不在话下!于是,两人的婚礼成了包办婚姻下的西方结婚仪式,此举一时轰动四方,文化界议论纷纷,胡适这是个喝了洋墨水的风流才俊,新娘却是个乡野粗鄙的丫头,没有文化,谈不上什么姿色,还比胡适大一岁,而且属虎,胭脂虎!新郎属兔,古话“虎兔相逢大梦归”,凶多吉少!
当时,新思想处于萌芽阶段,全国到处提倡自由恋爱,封建包办婚姻成为众矢之的的文人圈迅速掀起一股“抛弃封建包办原配”的风潮,前有鲁迅抛弃原配朱安,后有郁达夫抛弃发妻孙荃,所有人都预测,江冬秀的命运也逃不出这个下场。
江冬秀却不信这个邪,一般相貌平平的女子嫁了个大帅哥一定会自行惭秽,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而在江冬秀眼里,外表只是个皮囊,关键是心里干净不干净。至于丈夫的才华,看不懂也品不出,不是过日子的东西!胡适虽然满口京腔国语,见了外国人还刮刮说起洋话,自己虽然乡音俚语,还不一样要吃饭拉屎!所以,当胡适的同僚和邻居向她投来鄙夷的目光时,江冬秀甚至看都懒得看,更不去想这些齷齪事,倒是胡适身边聚集着那么多鲜花般的少女,有的含苞,有的怒放,崇拜的,暗恋的,写情书的,是一群埋在地下的地雷和定时炸弹!自古美女红袖添香,风流才子胡适岂能例外?
果然不出所料,大才子终于“翻墙”了,婚礼上,新娘的伴娘是他三嫂的妹妹曹诚英,那长相身段如同天仙一般,宾客们的注意力不在新娘身上而在伴娘身上。1923年,胡适去杭州养病,曹诚英暗暗跟随前往,对胡适悉心照顾,两个人意乱情迷,一住就是三个月。此事被胡适的“不锈钢铁哥”徐志摩传到北京,江冬秀火冒三丈:丈夫丈夫,一丈以内才是夫,出了一丈就要出鬼(轨)!胡适一看,大事不妙,赶紧回到北京。他回来不是要和江冬秀重归于好,返回港湾,而是要和她离婚。江冬秀一言不发,转身进了厨房,出来时一手抱着两岁的小儿子,一手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对胡适大吼道:“老娘我替你胡家生儿育女,你倒好,在外面搞女人不算,还要跟我离婚!那好,我先砍死你两个儿子,再砍死我自己,好让你舒舒服服沾花惹草!”一想,不对,遂改口说,“老娘今天不剁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猪狗不如的东西你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胡适看着江冬秀手里明晃晃的菜刀,又看着泪眼婆娑的两个孩子,吓得面如土色,赶紧下跪认错,一场大案这才偃旗息鼓。
自此,胡适对江冬秀的态度有了180度大转变,这个转变不是被迫的、无奈的,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她的好感。江冬秀的性格直爽、泼辣,对胡适真心实意地爱着,有了这一点,胡适对她没有文化的缺陷也就释然了,对她心无旁骛、一心持家、贤妻良母的表现也大加赞赏,甚至感动。他教江冬秀识字,在相互短暂离别时互通信件中,江冬秀常常因为错字连篇感到羞愧,胡适却不以为意,乐呵呵地把信念给朋友们听,朋友们都夸胡适娶了一位好太太。
辛亥革命后尚未走出一条属于自己路的中国社会,胡适对待妻子的态度正是新旧思想在他身上所做的妥协。包办婚姻虽然是绑在他身上的绳索,却能在这种束缚下得到快乐。文学大师和乡间女人相守一生,看起来是勉强为之,实际上是爱情的另一种形式。胡适的婚姻由于新旧思想的碰撞在那个时代放出的不一样的光芒。
江冬秀是纯洁的、务实的、能干的女性,她侍奉婆母,操持家务,劝丈夫不要当官,抗战时期辗转逃难将胡适的70箱藏书和文稿保存得完整无缺。她看不得在她认为的丑事坏事,1918年离开偏僻的乡村刚到北京的江冬秀见胡适的朋友梁宗岱要和太太何氏离婚,和才女沉樱结婚,她义愤填膺,大骂梁宗岱,亲自上法庭为何氏辩护,打赢了这场婚姻保卫战。
江冬秀一个最大的能耐是她烧得一手徽州菜,以致胡适引以为傲,常常请朋友“光临寒舍”。文化人一个个都是美食家,大饱口福之余对胡太太赞不绝口。
1962年,胡适宴请朋友,举杯邀明月,尽消万古愁,一不小心摔倒在地,无病而逝。
胡适走了,他的才华和过往的风流韵事以及做下的错事都被一杯黄土封存地下,但他为新文化运动所作的贡献将永远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江冬秀,这个集“胭脂虎”与贤内助为一身的女性,是中国传统妇女和新潮女性交集的靓丽的写照。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