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违法违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请记住,是“之一”,而不是“同时”。

前面,我已经解释了前三种情形,详见《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今天,我来继续解释第四种情形: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赋予公司一定的自主用工权,以便公司可以合理组织生产经营工作,让公司能够正常发展。

于是,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会制定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规范。

流程保证效率,规范确保安全。

这本应无可厚非,但是总有些一些公司会滥用这个权力,制定各种严苛的管理制度,甚至是违反法律要求的规定,对员工进行严格管束。员工一不留神,就被罚款。比如,迟到一分钟就扣钱,上厕所限时且限次数,加班不给调休和加班费,操作失误不算工伤,不留意损坏设备需要赔偿全部损失,等等。

明显违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的制度和规定,明眼人都会一下子发现,并提出抗议。

但是,有些有些制度是比较隐蔽的,而且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需要综合多部法律后才能做出正确解读;甚至即使法律有明确规定,但是因为员工不是专业人员,不知道或者一知半解,而被公司钻了空子。

为了避免公司滥用自主用工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出如下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符合以上程序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相应条款对员工扣钱,否则不能扣员工任何钱。

很多公司在这个地方最容易犯的错误是,不公示或不告知员工。

如果员工遇到公司扣钱的情况,可以直接用这“五连击”质疑:一问标准是否征求所有人意见,二问标准是否经过决策,三问标准是否公示或所有人知情,四问标准是否合规,五问标准有没有针对性处理。

当你问完,你几乎就锁定了胜局。

因为大多数公司都缺乏这样完整的证据链。

在此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只是规定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公司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而对于工会或职工提出的修改建议,并没有强制要求公司必须接受,也就是说公司既可以接受修改建议,也可以拒绝修改建议。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员工提了建议,公司不采纳就是违法。这是错误的。

在实践中,很多公司也越来越关注程序合法过程,会与员工代表讨论与协商,也会主动公示或者告知员工。

但是,在“度”的把握上,依然存在一些争议。

就比如,迟到多少分钟可以扣钱这个问题上,有些公司规定分秒不差,有些公司会规定10分钟内免罚。但是无论是分秒不差,还是10分钟内免罚,只要程序合法,即使存在争议,劳动仲裁时往往也会判定公司不违法。

同样,对于罚款金额的多少,也存在一些争议。迟到扣10元,还是20元,还是100元,公司是有很大的权限的。只要不是非常离谱,劳动监察部门只会建议公司适当调低罚款额度,而不会判定为违法。

一般来讲,迟到的处罚金额只要不超过1日的工资,都不会判为违法。

当然,如果扣罚太厉害,肯定会给招聘工作带来不利之处。毕竟员工也不会愿意在一家处罚严重的公司上班。

总体来说,明显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制度,都可以及时纠正。但是,对于什么是“合理的”这个度的把握,存在很多主观性,造成不少争议。一般来讲,取决于企业在当地的招聘难易程度,招聘易,就会相对严格;招聘难,制度就会相对人性。


小结

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以任何形式提前向公司报告。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方面的疑问,记得关注我,私信咨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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