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旧事一一

我买书的习惯,很有点俄罗斯套娃的味道,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把那本书带出来了,书里套着书呢。就寻找,就预约,有时"呼啦一一"回来一堆书,仿佛一下子妻妾成群了呢。

如此,便得消化一阵子,有时排队太过悠长,心头也会堵得慌,就主动的允许个别"有颜值"的书插队,大多是挑薄一点的去看。还有个"先睹为快"的毛病,先看看头几篇,急了从最后的"后记"往回看,两面夹击,或者"仁川登陆",中间截胡一下。

也是被逼出来的么?

有趣的是,《城南旧事》的出版干脆把"后记"前置到小说的首页,然后是"代序",再后才是各章各节。

很是喜欢这种做法。以为如此顺序是符合大多数人的阅读习惯的。以前大部头的小说都有个"楔子",或者引言。如果没有则让"后记"上位,是个好办法。

因为小说大多是虚构的,后记则一定是真实的。在开始看小说的"假话"之前,作者先作一个"承认″,承认说假话的不易,甚至艰辛。也便是"导购"了,把写小说的思路,创作意图,或者写完小说如释重负的感受,花絮一番,难道不是很乐见其成的事吗。

从《以字下酒》里"择"出《城南旧事》,仿佛旧事重提,对于步入老年生活的人,正是所作所为的事。

还好,书不厚,不像某些"砖头",会被砸晕。先看一眼封二,加上所有对本书的旁白,再版自述等,总计不超过十万字。

搁现在,没有20万字的洋洋洒洒,都不好意思出书。又臭又长,怎就不计读者的阅读成本呢?

那么,这不足十万字的小说,当年是怎么一火再火的呢?

复读之后,感觉有二个方面的成全:童言无忌,和"疯子"的疯话。如此,才能真情流露。

童年,懵懵懂懂看世界的眼神,清澈而透明,没有被污染,充满好奇,方显人性的底色,方能真性情的流露。

才七八岁的"英子"因为好奇,结识了椿树胡同离她家不远的"惠安馆"的疯女人。总偷偷跑去听疯子的疯话,最后交上朋友,还居然帮疯子找到丟失的孩子,又怂恿娘俩去找孩子的亲生父亲。她们终于是逃走了,英子却大病一场。

这荒唐的事被疯子"秀贞"和孩童的英子做得那么认真、自然,坚定又勇敢,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就自然而然了。

下来是《我们看海去》。因为《惠安馆传奇》的事英子大病一场,之后举家搬到"汤匙"胡同。在这里英子认识了一个藏在废弃院子草丛中的小偷。因他"嘴唇厚厚敦敦,是个老实人相",便又交朋友了,听小偷诉说苦衷,又得保守秘密。却最终这个小偷朋友被警察逮去了。那时,"我慢慢躲进大门里,依在妈妈的身边,很想哭。"

第三个故事是《兰姨娘》。英子发现到她家避难的"斜着嘴笑的"兰姨娘和爸爸之间有点"不对劲",这样对妈妈太不公平了。就想鬼点子,设法撮合兰姨娘与同样来她家避难的德先叔叔之间相互产生好感,居然成功了。他们开始热恋了,终于是要离开林家了。英子救了妈妈,却心里"只觉得对不起爸爸。"

第四个故事《驴打滚儿》。驴打滚儿是一种类似汤圆"滚"出来的吃食。但是故事要说的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因家里变故,也要走了。只见"她盘腿儿坐在驴背上,那姿势真叫绝!"

最后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英子小学毕业了,她的童年时光也便翻片了。

所以,《城南旧事》通篇是由五个小故事组成的,却是被同一个眼神,同一个语境,同一个情绪串联编织在一起的。无疑,故事始终弥漫在李叔同《送别》的旋律中一一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冬阳  童年  骆驼队》,一切只因"骆驼队来了停在我家的门前。",带给她一份童年的世界。或者说是绒线胡同、胭脂胡同、"西交民巷"、"东交民巷"里的"神妖贼怪,骡马驴牛"吸引了她。

不过,英子童年故事里的枝叶,好像总有"两个泪坑儿"在她眼底下承接着。

春去秋来,"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可是"把它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

于是她写了这本《城南旧事》。而这城南不是别处,正是北京,是京华,是一九二七年的北平。

当然,小说的成功除了真情描述,还在于她"动感"十足语言表达。终于是被身陷其中,不能自拔了。

在想,当还得有一次电影的《城南旧事》观看,才有可能告以段落。

"是媒不是媒,得跑三五回。"有次闲聊,妻子说她给一朋友家孩子说媒,总不那么畅快,害得她这个"媒婆"两头来回地"颠"。也才"口吐了这"莲花"。

那么遇到一本好书的感觉呢?当也得三回五回地阅读吧。不过,总还是乐意的,仿佛,修一份好事多磨的"姻缘"。

还要说的是,如此"俄罗斯套娃"一般购书、阅读;再购书、再阅读的过程,当是一件有趣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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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感冒的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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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Tech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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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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