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存在哪些风险?
关联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在关联交易控制过程中,由于关联方界定不准确、关联交易定价不合理以及关联交易活动中断等原因导致的各种风险。
关联交易就是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对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非公允的关联交易,是指一个具体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主要是交易结果实质上是不公平的,有损于交易的相关权益人特别是交易所涉及的非关联方的权益。
二、哪些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
(二)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专利、商标、客户名单、营销渠道、牌号、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
(三)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以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
(四)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代理、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
以下十一种常见的交易类型也属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
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相互购买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关联方交易。这种交易由于将市场交易转变为公司集团的内部交易,可以节约交易成本,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确保供给和需求,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标准化。此外,通过公司集团内部适当的交易安排,有利于实现公司集团利润的最大化,提高其整体的市场竞争能力。但是,这种交易产生的问题是,可能为公司调节利润提供了一种良好的途径。
(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比如,母公司销售给子公司的设备或建筑物等。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关联方之间相互提供或接受劳务,也是关联交易的主要形式。 如:甲企业是乙企业的联营企业,甲企业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乙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乙企业负责维修,乙企业每年支付设备维修费用20万元。这种情况对于企业外部的报表使用者来讲,需要了解这种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定价标准,以及关联方之间是否在正常的交易情况下进行。
(四)担保
企业生产经营中需要资金,往往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保证所贷资金的安全,需要企业在贷款时由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是有风险的,一旦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则担保企业就成了还款的责任人。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企业的资金问题,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但也可能形成负债,增加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
(五)提供资金(借款或股权投资)
(六)租赁
关联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也是主要的交易事项。
(七)代理
代理即一方替另一方办理某些事务,如代理销售货物、或代理签订合同等。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如: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要求B公司停止对某一新产品的研究与试制,并将B公司研究的现有成果转给A公司最近购买的、研究和开发能力超过B公司的C公司继续研制等。
(九)许可协议
如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允许甲公司使用其商标或专利技术等。
(十)代替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如,母公司为子公司支付广告费用,或者为子公司偿还已逾期的长期借款等。
(十一)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如:企业向关联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支付薪酬。
综上所述,运营公司了解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集团公司。因为,一旦集团公司与其关联企业因存在关联交易被认定为人格混同,就会影响其各关联企业的财产独立性而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内容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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