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需要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财政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参与政府采购需要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部分项目目有此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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