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窗期半年以上,屡屡碰壁,若造假简历,企业如何面对?

离职后出现空窗期的现象常见,应聘面试时,HR普遍对此关注,并询问空窗期原因。如果空窗期时间长达半年以上,在求职过程中,HR必然询问其缘由,若求职者回答不恰当,很可能在招聘初试环节便被淘汰。小李上份工作不开心,于是辞职休息了大半年时间,今年大量企业裁员,就业形势不乐观,待业的小李开始着急,在各平台投放简历。

小李听到这样的流言“离职超过几个月的,就考虑不要了”,加上自己面试过程中屡屡碰壁,不禁怀疑空窗期太久就是HR拒发offer的真正原因。其实,如果一个人不创业,在长达30至40年的职场生涯中,半年的空窗期再正常不过了。即使HR明确以空窗期长的理由拒绝,也不一定是空窗期的原因。HR对企业负责,拥有的是招聘的推荐权,相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录用。若相关负责人认为求职者不符合自己要求,HR以空窗期长拒绝,虽未言明真实原因,但在一定程度上是维护了求职者的自尊。

若HR真的是因为空窗期时间而拒绝录用的,也能理解。当前年轻职场人更多追求自我价值,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若职场中未找寻到自己的价值,产生精神内耗等问题,往往会坚持一段时间后选择离职。HR基于此原因,会优先选择工作时间长,空窗期短的求职者。

空窗期只是表面现象,HR更关注求职者为何休息如此长时间,以及长时间休息后能否将工作状态调整回来。一般而言,女性因怀孕产子大半年待业在家,或者上份工作时间长达数年,加班频繁,求职者因过于劳累而选择休养半年以上的,HR并不会因空窗期而拒绝。HR担心休息时间长达半年的原因是工作能力欠缺,长达半年以上时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HR也担心的是休息时间太久,求职者已经丧失了职场上进心,没有内驱力,企业难以激发其斗志。

如何避免在长时间休息后求职碰壁?求职者可在求职简历中强调自身与职业相关的能力和经验,淡化空窗期的影响。部分求职者认为空窗期对自己不利,选择制造假简历,企业对此如何处理该问题呢?

简历造假不是法定解雇事由,若仅仅因简历造假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雇。员工入职前向企业提供的信息,包括简历在内,企业是负有审查义务的,若未及时发现并录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企业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员工符合入职条件。事后再以简历造假为由解雇的,难以得到法院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入职前造假简历,但与工作岗位要求、劳动合同签订无关,企业不得以此解雇。

企业的正确处理方式是,明确规定员工在入职试用期考核中不得对简历造假,若有证据表明员工存在相应行为的,可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若经过试用期,便不得以此来解雇。但企业可通过制定规章制度防范,明确约定简历造假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存在该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可以“严重违规”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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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机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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