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三性”,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成为我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金字招牌”。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规范性。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进和完善党在基层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基层党委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基层协商治理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性。具体而言,要深刻认识坚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新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战略举措。十指抱拳力千斤,引导基层干部主动学习智能信息新技术,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将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等现代科学技术运用于基层治理,减少治理盲区和死角,提高治理效能。聚焦“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应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深化“选育管爱”全链条工作机制,建强一支组织严密、素质过硬、群众满意的专兼职队伍。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人民性。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打造本固基强的社会治理格局。其次要坚定人民立场。“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再次要坚守基层导向。集民智、汇民意、凝民心,紧紧依靠人民、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必须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推动佛山高质量发展,人是生产力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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