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注重精选史料,提出史学家应该具有“史才、史学、史识”
《史通》是刘知几的史学理论著作,集中体现了他的史学理论成就。书中对各种史书体裁、体例等都有详尽的论述,反映了他的历史编簑学理论及思想。文章总体分三部分:关于选材的理论;关于史书体裁体例的评论;关于编纂的理念几部分。主要通过对《史通》编纂理论与方法的理解,试着探讨他的历史编纂学的理论及其史学思想。
刘知几(661年——721年),字子玄,唐代彭城(今江苏省徐州市)人,是唐代杰出的历史学家和思想家。《史通》是他私下整理历年所写的札记而成的著作。刘知几一生著述颇丰,但大都失传,只有《史通》流传至今。刘知几从理论上对文献编纂进行颇为系统的论述、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编纂原则。他对文献编纂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也有开创之功,其史学思想影响深远。
刘知几认为史学家须兼备才、学、识三长,尤重史识。强调直笔,提倡“不掩恶、不虚美”,“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刘尚实用,反浮词,抨击六朝骈文的颓靡之风,反对华而不实的辞赋,主张运用当代通用的语言,反对依仿古语,反对形式模拟。这些论点,都给后代史学和散文家以启发和影响,乃是中唐古文运动之先声。
他提出了史学家应该具有三才“史才、史学、史识”,被清代史学家章学诚发展成四才,即“史才,史学,史识,史德”。
刘知几的三才史学思想和他的《史通》著作,是在什么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呢?有何当时时代意义呢?
首先说一下当时历史背景,刘知几生活在武后、玄宗时代,供职史馆多年,自身才气勃发,却官职卑微,修史时处处得按照监修旨意,郁郁不得志,他所写史书和唐代之前史书不同,他并非描述某一时代人物史实,而是对之前各种史学作品提出批评,是我国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史学评论专著。
他的史学思想,可以说也是时代的需要,他所处时代正是唐朝全盛时期,此前很长时间数量庞大的史学作品,时代发展需要对此做出一个阶段性总结。正好,刘知几填补了这个空白。
特别是唐之前甚至唐朝,都有大量篡改史实的情况,自司马家族篡位以来,到了隋唐朝代更替比较频繁,统治者为了掩盖和美化自己篡位的事实,往往要求史官按照自己想法写历史,这样很多史书成了统治者美化和歌颂自己的工具,这时候到了刘知几时代,唐朝已经很强盛,社会很安定,他顺应时代提出“三才”思想,对史官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有史实,要有历史丰富的知识和才学,后来被后人加上“史德”,对当时统治者和史官们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武后和玄宗都是靠武力和不正常手段取得皇位,也是对当时统治阶层一种批评和控诉,史官会秉笔直书统治者的罪恶,告诫当时所有人要有三才精神和眼光。
刘知几很注意在史书编过程中对于史料的精选。“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是知史文有阙其来尚矣。自非博雅君子何以补其遗逸者哉?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他认为精选史料,不只在于能区别史料的精华和糟粕,还在于史家之肯割爱。他在《断限》篇中引了陆机的话“虽有爱而必捐”,来说明这一意思。关于“用跨”他指出,晦与显的区别在于:“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在《史通・补注》中提到,史料在精而不在多。要想取信一时,“传诸不朽”就应该像司马迁撰写《史记》时所做过的那样,“征求异说采群言”。将笔记、小说中的神怪故事或道听途说、街谈巷议之言不加考证地视为信史史料写入史书之中,刘知几是坚决反对的;对于谱牒类的史料他主张研究核实后也可使用。刘知几这种审慎的科学态度无疑是正确的,也表现了他对“子不语怪、力、乱、神”以及信以传信、疑以传疑原则的维护。刘知几的求实精神表现有三:一是从史书的体裁、史书的体例和史书的语言三个方面,论述了史书的编纂必须“因俗”、“随时”,才能忠实地反映出历史面貌。二是贵直书,斥曲笔。三是信灾祥,重人事。
一般意义上说,刘知几重视“正史”的史料价值过于“杂述”或“偏记小说”。从具体的史料来说他对于正史的史料价值也查证,他对于要求史料真实的态度及原料和次料的区别,是中国史学的重要传统。这跟“曲学阿世”的史家有很大的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刘知几《史通》一书提出了对史书体裁体例的研究和评论。在他看来,史学最重要的问题是确立史之法,也就是史例。他提出:“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把史书体裁体例看得和国家大法同等重要。史法、史例是史家作史的纲、评论史书的依据,同时也是《史通》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内容。在对史例、史法的论述中,他还谈到了“序”中附出了“例”强调了“例”的重要。他认为孔子编订《六经》,就是在“始发凡例”之下进行的。必须指出的是:他还提出“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的理论,将古代哲学上的“名与实”引入史学批评。如:批评“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以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在实际操作中刘知几往往以“求名责实”等作为考察史学发展和评论史学的基本方法,凡事总是先定其名再其实,这也体现了他浓厚的封建“名教”思想。
刘知几对司马迁《史记》首创的纪传体各项体例条分缕析,为编史书指点门径。本纪是纪传体史书中的编年体,由帝王领衔,按时间顺序记载国家大事。因此,须注意两点:只可为名实相副的帝王立本纪以显国统:只可包举大端,不必载入细节和小事。世家是为“开国承家世代相续”的诸侯所立的传。列传除周边民族以外,其余部分记载重要人物的生平活动……此外,刘知几还对书篇题目、序例、称谓、补注问题,从体例的角度也提出了一些说法。
关于史书的体裁,刘知几提出了六家二体的说法。刘知几通过对古往今来史籍源流的考察,认为大体上不出六家范围。《六家》篇说: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 《尚书》 家;二曰 《春秋》 家;三曰 《左传》 家;四曰 《国语》 家;五曰 《史记》 家;六曰 《汉书》 家。
这里刘知几所谓“六家”之论,与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中所谓“六家”的涵义是不同的。刘知几的“六家”论,是要区分史籍类别,追溯史籍源流;而司马谈的“六家”论,则是论述学术发展大势,是论学本源流。因此,二者“家”的内涵是不相同的。
就刘知几“六家”论的具体内容而言,其中的《尚书》家与《春秋》家,刘知几借用《礼记·经解》的话,认为前者旨在“疏通知远”,后者要在“属辞比事”;《左传》家和《国语》家旨在述说经义,《国语》家是于《左传》之外“稽其逸文,纂其别说”,以释经义;《史记》家“鸠集国史,采访家人,上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书、表以谱年爵”,创立了纪传体;《汉书》家的特点是言简意赅,包举一代,成为后世正史范本。
刘知几从史籍源流角度提出“六家”说,这“六家”应该说是综合了史书体裁和史书内容而言的。而当他纯粹从史书的外部形态即史书体裁来论说时,又提出了“二体”说。
《六家》篇通过对六种史体的具体论述后,进而总结道:“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其体旧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这就是说,“六家”当中,真正流传于世者,唯有左氏及《汉书》二家,而这里的“二家”,则显然是指《左传》之编年体和《汉书》之纪传体,是纯粹就史书体裁而言的。
不过,关于“二体”的代表著作,《二体》篇有一处说法与《六家》篇的说法是不一样的,《二体》篇说:“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这里的“二体”是指以《左传》为代表的编年体和以《史记》为代表的纪传体,认为二书史体的创立,标志着史书编纂体裁的完备。我们说纪传体是以《史记》为代表还是以《汉书》为代表,其内涵是不同的,《史记》的纪传体是通史纪传,而《汉书》的纪传体是断代纪传。如果综合《史通》一书所反映的刘知几的历史编纂思想来看,他所说的“二体”,应该是指编年体和断代纪传体,因为一方面《二体》篇又说汉代以后的史书编纂是“班、荀二体,角力相争,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这里已经说得很明确,史书编纂不出之“二途”,就是班固《汉书》为代表的断代纪传和荀悦《汉纪》为代表的编年体。这里以荀悦《汉纪》为编年体的代表,无改于《左传》编年体的性质;而《汉书》为代表的纪传体则强调的是断代。另一方面从《史通》关于通史纪传与断代纪传的评价可知,刘知几是崇尚断代纪传,而不主张通史纪传的做法的。《六家》篇说,通史纪传“疆域辽阔,年月遐长……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采录之烦者也”,故不便做也不易做。而《汉书》的断代纪传,“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赅密,故学者易讨,易为其功;自迩迄今,无改斯道”,故而便于做,也容易做好。刘知几的说法,其实也是汉晋史学发展真实情况的一种反映。
当然,刘知几也看到了史之“家”、“体”还存在着一个流变的问题,《杂述》篇说:“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
刘知几认为,史书之“六家”、“二体”在演变过程中,到了近古,主要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又出现了“十流”。刘知几关于史籍的分类,还有正史、杂史之分,他视“六家”、“二体”为正史,而对于近古史书“十流”的出现,他一方面认为这是“斯道渐烦”的表现,将它们归于“杂史”类;另一方面又能用变易的眼光来看待史体的变化,能够将史书之“家”、“类”与“流”相结合来观察史学的演变,这是其通识意识的一种体现。
刘知几朴实的修史态度及其史学思想值得后来人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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