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这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新时代是属于大家的,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建设者,每一个人都是历史合力的实践者。改革没有旁观者,谁都不是局外人。
人人有责,强调必须明确各主体的社会责任。明确党委、政府、社会、公民等主体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责任边界和角色定位,是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关键。这就要求党要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党的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确保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认同感;坚持从群众需求和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出发,把分散式信息系统整合起来,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受用,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会组织和公民需破除“看客心态”“依赖意识”等落后观念,增强自觉参与意识、责任担当意识,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全社会活力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每个人都要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切实把工作干出成效来,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人人有责,强调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乡村振兴,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尊重人民的利益诉求。这就要求要把人民的关注点变为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在解决住房、就业、孩子上学、食品安全、退休养老、医疗卫生、环境污染等重大现实问题上取得进展,让人民群众成为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最大受益者、最积极参与者和最终评判者。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贯穿于城乡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人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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