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指出,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善于把党的优良传统和新技术新手段结合起来,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机制,让群众的聪明才智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源泉。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凝聚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的核心作用,让基层党组织更好凝聚人心、团结群众,最大限度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要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城乡自治组织,创新治理方式、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社会资源向基层下沉,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责”治理共同体,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的创造热情,我们的工作就能获得最广泛的支持,就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治理涉及人民安居乐业,关乎国家长治久安,也需要群众共同出力。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调动城乡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主自治的积极性,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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