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影
——犹豫过很久该怎么去描写这个朋友和我从初识到现在。
我这个人的特点就是我知道如何去绘声绘色出男人女人之间暧昧到上头的氛围,这本就是我的长项。可让我去用文字说一个山东八尺男儿糙汉子,我实属恨不得面前出现酱香型白酒痛饮两杯,因为每一次跟他见面不是在高谈阔论我们的人生,就是在伶仃大醉——浩浩哥
他是个固执的人,至少在我眼里是这样子的。固执向来不是贬义词,去做自己想成为的人,结交自己喜欢的朋友,这是中肯的褒义词。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不在乎身体的人。我一直以爱酒更爱喝酒人的名称自诩,在认识他之前我很久没见过如此对酒有偏爱的人了。
之前我们聊起来过这个话题,我问他是否有酒精依赖的症状,他只是端起来刚刚被酒吧老板雪克完的特调跟我讲:只是因为有想改变白天的内心,但是因为还没能去做出行动,我便爱上了在夜晚喝酒,喜欢晚上喝酒的自己,变得清醒,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亲近。对于浩哥的这番话我大概做了引用,我对他也逐渐颇有好感。
我和他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跑到熟悉的酒吧点一杯威士忌,半杯未满绝不加冰,先来一杯润润喉,顺着咽喉划到腹部,一股暖流顺着丹田直冲心脏,满脸憋得通红后狠狠地嘬上一口旁边刚刚点燃各自最喜欢的香烟,真的大呼此刻逍遥魂散足以。
初时那天我在享受杯子里最后的一口威士忌,顿时觉得身后的光线被挡住,一个宽广的臂膀将我的视线力所能及之处遮个昏暗。
“来弟弟喝一杯!”
浑厚的嗓音而又豪爽的语气瞬间将我荷尔蒙激发出来。他从旁人口中得知我是乐队的贝斯手,喜欢的是摇滚和放克。一屁股将我旁边的皮质沙发坐的凹陷,红彤彤的两腮挡不住看见我的喜悦,我依旧记得他把酒杯端得老高就好像要比肩天上的月亮,豪爽的对我笑着一把把我揽到他身旁——他在这个酒吧好不容易找到了志同道合聊得来的朋友,后来他是这么告诉我的。我打趣地跟他说到,原来跟我相识你会感觉到这么快乐,那我不得把这杯酒全喝了。
伴着嘈杂的音乐和身旁人的谈话声,昏暗发黄的酒吧光线下,他爽朗的笑回荡在我的耳边,酒醉的他如同冬夜里的烈阳,照耀我睁不开眼睛,将我的生活像枯柴一般片刻燃了起来。
后来他手肘上一直有一道疤痕,长长的一片丑陋的印在手臂上。那天结束,他不了解我的酒量,执意非要送我到十字路口,摇摇晃晃地强忍酒意,杵在红绿灯路口向我招手。我骑出百米远后听到身后传来的一声巨响,我回头大喊老哥,询问他是否有事。我忘记了那天的后续,半夜路灯都不亮起的时候我看不见他的脸他的人,他如何回应我的话我也忘记了,但直至现在我们见面还是会在酒醉后聊起来这件事,他依旧会先大口饮完酒杯的酒根,红着两腮呲牙大笑着拍我肩膀说:我就怕你小子喝多了。
后来我们曾聊过很多话题,聊我们共同喜欢东北重工业后留下的红锈斑驳的旧钢琴,聊小县城里酒吧调的威士忌酸为了省成本少放了柑橘皮,聊摇滚精神内核是包容一切并保持积极向上,聊壮心未与年俱老,死去犹能作鬼雄的郁郁不得志。他推荐我读弗洛伊德,我让他去听老乐队唐朝。
他那天在我们县城的小酒馆里,往自己杯子里倒了满满的黑朗姆,加上冰后撒了一裤子。他讲让我感受人的迷茫,生存的本能。我原是不想听的,关于人的本能我不想探寻,那段日子是我感情最消极的时候,他甚至看着我情绪崩溃抄起酒瓶像个疯子一样差点闹事。他依旧用自己喝醉了这样劣质的借口为我找台阶,他说显得我因为自己情绪不那么落魄便是他最希望的事情。我笑他说你连自己的裤子都保不住,他拍我后背说老子没了裤子也有拿着酒瓶子挡脸的理智,我就这么看着他湿了的裤裆——浩哥果然海量,连裤子都湿的这么均匀。他骂我没大没小,我嬉皮笑脸地说咱俩都一样,都是爱遮住自己情绪的人。
他喜欢去小县城的巷子里去发现好吃的馆子,他与我莫名其妙的相同。那天他跟我传讯息过来,非要喊我去一家城西外的水饺馆吃饭,我打趣他说是有多好吃才能让我浩哥这么迷恋往返。我还是随他去了,我们那晚出料的喝得多,两个人两斤白酒,随后两个人跌跌撞撞竟然又辗转去了县城里的名“奇遇”的小酒馆喝了两杯麦卡伦威士忌。
那晚我们出奇聊的很多,两个人喝的醉醺醺,看着月亮傻笑,我问他在笑什么,他说笑这个世界太奇妙,竟然小城市能让我开心到这个样子。
写到这里我出去阳台抽了近半包烟。我写一些东西的时候经常会想,我该如何用自己为数不多的词汇去丰富填满这个人,我的辞藻又该去诉说这个在我文章之外更为出色的人。中肯而又不片面地讲我喜欢敲打键盘文字随着灵感而泵发的魅力,但我更恨自己无法用言语去描绘一个人鲜活人生和感性的经历。
他本身就是个很浪漫的人,每次他读到我所写下的东西都会极力赞美我。他本出生在作家世家,与我相同喜欢文字带给别人的感受。我曾无数次问过他如何才能将文章写的深入人心而又不缺乏文学气质。
“就如同你所写的东西,华丽的辞藻不如每一行字每一个标点符号所带来的真情实感”
毫不避讳地说我写到这里已经江郎才尽般的不知如何去写我们之间发生过的故事了。现实生活里我们近好久没曾见过面,各自在自己的生活线里充满了彷徨与徘徊。
前不久他发来一则短讯,给我分享了他最近在听的音乐,并附以一段话——弟弟,保持理智,永远年轻啊。我简短的回复到有酒精就不会让我思想变得衰老。他懂我的意思,就像那时在小饭馆的门口他拦着我说我们都会变好的时候一模一样,我依稀也能看见属于他脸上的微笑。
写下文章结尾的最后一刻,思绪飘向了我土生土长的小县城里。我停下手中不停敲打的文字,走出房门点燃我们都喜欢抽的香烟,文字或许会记住当下我对他曾经的想念,但比起文字更重要的是我依旧想念这个旧友。
我收紧了身上的衣服,在秋风凌厉的夜晚站在阳台上,拿起了还剩半瓶的啤酒一饮而尽。
我盯着外面的昏黄街灯出了神,我知道如果我还喝醉了,浩哥会把我大揍一顿。我准备明天把这个篇文章发给他看,他一定会骂我说我矫情,但他一定会告诉我真情实感写下来的东西更难得可贵。
我看到了他明天在手机另一边的傻笑,笑我文字幼稚却处处堆满感情,笑我竟然把那晚伫立在红绿灯下的他写的这么狼狈。
等我回去他一定要多让我喝三杯酒,那我一定要选醇香型的。
其实威士忌也可以,浩哥。
癸卯年农历八月廿一
杜撰为浩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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