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的英文是presumption of innocence,意思是一个人如果未经证实及判决有罪,则应当被推定为无罪。它不仅以各种形式约定在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同时也最早由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确定下来,因为这是每个人接受公平审判时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是司法中保护人权的重要原则之一。但也是这个原则,在司法实践中,被一些“有心人”利用,成为了逃脱法律制裁的“捷径”。就像Rusty,他确实是通过制造证据上的瑕疵,借助“无罪推定”,从而摆脱了杀人的罪名。这里就不得不提及另一起被人熟知的案件:著名(臭名昭著)的“辛普森杀妻案”。

无罪推定原则在适用到我国法律之中时,进行了一些改动——这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确立的“疑罪从无”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一百九十五条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可以看出,我国推行的疑罪从无原则,并不像无罪推定原则那样先入为主地默认一个人的无罪,而是“不得确定有罪”,需要通过客观、仔细地侦查,全面地收集证据,再通过证据来判断是否可以定罪。因此,在疑罪从无原则下,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的每一个人都不应当被称为“罪犯”,一个人的定罪必须通过充分的证据和依法判决;这也充分体现我国法律的人权保护——在一个人存在犯罪嫌疑,但又无法通过充足的证据来判定他有罪的时候,就应当被推定为无罪。从本质上来看,无论是无罪推定还是疑罪从无,都是基于同样的出发点:一是保护人权。法律与人性本就是相通的,它被人类创造,通过人来实践,又是对人性最严格的一种约束,人们研究法律,最终也是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二是惩治犯罪。只要有“疑罪”的存在,只要还没有被定罪,嫌疑人就有可能不是真正的凶手,真正的凶手就有可能正在逍遥法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了办案人员搜集证据、依法依规办案的自觉性,不冤枉无罪之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罪之人。

版权声明:
作者:zhangchen
链接:https://www.techfm.club/p/89356.html
来源:TechFM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THE END
分享
二维码
<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