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想太多
近来常常分不清现实和梦里的事情熟真熟假,明明是真实的,却难免怀疑该事情的某个瞬间是不是梦里的。生活的虚虚实实也是无聊的一部分我感觉。如果来世投胎,我愿做一个颗精子,告诉身边的同伴,活着也没多大意思,都歇歇散散吧,回去吧。
我是个学艺术的,说是学艺术的,其实对艺术并不那么醇熟的了解,无非是一知半解。有人常常问我某某画是什么意思、什么画法,我支支吾吾回答不出来也是常有的事情。虽然是学画画的,但不太喜欢画画,要么坚持画下去的画今天也是个青年画家了,毕竟曾经画技差不多的同学今天都是青年画家了。
我喜欢什么,不仅有人如此问我,我也经常这样问自己。目前来说,最接近有“喜欢”这一情绪的东西还是读书吧。但我的读书主要是打发时间,无所谓读了什么,记住多少,有什么感想,哪怕是囫囵吞枣、浑浑噩噩地读下去我也不介意。打发时间嘛,我觉得阅读这个方式是最好的方式。偶尔再写点东西,那就是锦上添花了,根本不会痴心妄想在写作这条路上能开出什么艺术的奇葩(没有讽刺的意思)来。
有一回夏天,和一个朋友(男)坐在咖啡馆的室外小院里看街上来往的人,边抽烟,也在边看路过的姑娘。偶有一个外形长相出众的姑娘,朋友开玩笑地问,你说她干着舒服么?我加入一点严肃就像在一片白色丙烯里加入一点黑色,咱俩看姑娘的区别是,我只是看看,丝毫不想和这个姑娘有任何的瓜葛。朋友说,那你可比我混蛋多了,落叶不沾身(他没这个文采,这句是我后加的)。我也不知道人生是怎么区分绅士和混蛋人生的,它们分别都该是怎样的,我想到了雷锋,也想到了一本读过的名叫《长夜漫漫的旅程》,但其中的主人公也不好说就是混蛋。有一丝哲学基础的我对任何定义都很谨慎。
开始读毛姆的《寻欢作乐》了。作为毒蛇作家,毛姆是可以的,不逊色于王尔德,且针砭时弊。以前我还挺认真严谨的,只有读完一本书再简单写写读后感,现在第一次开始看就要先说一说了......不过想一想,反正也无所谓,不必给自己加过多条框,看到了什么随时写,不用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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