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之武松
《水浒传》之武松
武松为武大郎报仇找到了物证,再找了郓哥人证,最后上告到县衙。物证是两个黑的骨头和一张口供,然后再找郓哥等人提供了口供。例如武大郎去找奸贼,却被西门庆一脚给跺伤了,最后上告衙门,等到人证物证齐全以后,带着两块焦酥的骨头,黑骨头和一张口供就去了县衙告西门庆和潘金莲。然而官府官员已被西门庆收买,不接受这个案子。
武松回来先礼后兵邀请四邻来家里吃酒水,却是摆的鸿门宴。他让几个士兵先把住后门,然后逼供王婆和潘金莲招出杀死武大郎的罪证。还叫一个人边说边记最后得到口供,追出了真情,向官衙告状。可是县官受了西门庆贿赂,反打了他40大板。武松义愤填膺,赶至狮子楼将西门庆杀死, 回家又杀了潘金莲,报了兄仇。武松又到县衙投案自首。
武松投官自首的原因是武松当时已在江湖流浪了多年,已经明白了江湖的险恶,所以明白了只有投官自首,才能证明武大郎的确是被人谋害致死,如果他不管不顾,只顾自己逃命,最后也是杀人偿命的结局。所以自己寻找的天经地义就会变成泡影。只有投案自首这样才能说明自己是一个光明磊落的汉子。
我觉得武松杀嫂这件事做的是不对的。武松父母死的早,是武大郎他哥哥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养活过来的,然而潘金莲和西门庆却杀死了武大郎,同时也杀死了武松世界上最的最后一个亲人。武松伤心不已,发誓要为哥哥报仇,所以他为祭奠哥哥,索取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性命。从情感方面儿来说,我支持武松的做法,潘金莲和西门庆罪有应得。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任何人都不能伤害别人,杀人偿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果法律保护不了你,那你只有自保,提高自己的自保能力,保护自己不被别人伤害。还可以让人民大众来评判他们,因为现在的社会,人民的力量是最广泛的。相信自己,相信法律,相信人民,正义面前自有公正。
从武松杀嫂到投案自首,可以看出武松是一个嫉恶如仇、敢作敢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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